男子酒后无故对路边摊贩进行殴打,随后派出所处警辅警也被其打伤。这还没完,被传唤到派出所的他,又把一名民警打伤。近日,这名男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5月28日下午5时许,郝某酒后在渭南市区一小区门口,无故对路边的一名水果摊贩实施殴打,还将对方的电子秤、三轮车反光镜砸坏。
接到报警后,公安临渭分局杜桥派出所民警快速赶到,在处置过程中,郝某又将一名辅警打伤。
随后,民警将郝某传唤至派出所,但郝某仍不配合,再将一名民警打伤。最终,郝某被公安机关依法控制。
5月29日,因涉嫌妨害公务罪,郝某被公安临渭分局刑事拘留,6月9日被依法逮捕,7月1日被取保候审。
8月10日,临渭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郝某犯妨害公务罪,向临渭区法院提起公诉。
10月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临渭区法院关于此案的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郝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判决被告人郝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华商报记者 卫楠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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