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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埋储油罐卖柴油8个月被查处 获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25万元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苗巧颖 2020-10-22 19:33:57
[摘要] 有人自制储油罐埋在厂房院里,偷偷对外销售柴油,后被西安高陵警方查封。近日,这起非法销售劣质柴油案在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有人自制储油罐埋在厂房院里,偷偷对外销售柴油,后被西安高陵警方查封。近日,这起非法销售劣质柴油案在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管局在巡查中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高陵区崇皇街办王某在一厂房院内销售柴油。在市场监管、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查处情况令人胆战心惊:三个自制的储油罐深埋于地下,里面储存了大量的0#柴油,并且还私自改装加油车,周边没有任何安全防范措施。执法人员经过现场勘察,分析该窝点可能销售量大,相关部门依法对现场设备进行查封。

  公安高陵分局国保大队、崇皇派出所连续往返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市场监管局、西安市某会计事务所等多家单位对涉案的油品质量、价值及财务资料进行检验和审计。同时,办案民警翻阅了大量的相关油品案例和司法解释,为下一步的侦办提供法律支持。经西安某会计师事务所对查获的王某销售记录进行审计后,发现8个月时间犯罪嫌疑人王某累计销售0号柴油180万升,涉案销售金额人民币1100万元。现场未销售的0号柴油55.3吨,货值35万元,同时未销售油品鉴定结果为不合格油品,属危险化学品。立案后,公安高陵分局国保大队、崇皇派出所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审查,其对其非法经营劣质油品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近日,高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高陵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公安高陵分局办案民警介绍,如果消费者长期给车辆使用劣质油,会容易堵塞油路,腐蚀发动机,造成积碳、冒黑烟、发动机动力不足等情况,对车的伤害很大。同时由于油品的油料燃烧不充分,还加入了其他化工原料和添加剂,排放严重不达标,排出有毒气体更多,对环境污染十分严重,安全也没有保障。

  也提醒广大消费车要到正规的油品经销点购买,不要贪小便宜使用劣质油品,在保证自身权益的同时,彻底铲除了假冒伪劣产品的生存土壤。

  华商报记者 苗巧颖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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