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20万预付款,说好的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交房,可距离交房时间只余两个多月时间了,工地还没有动工,一打听还没有取得预售证,购房者失望之余要求退款,可退款也被一拖再拖。
业主:距离交房时间只余两个月,却发现工地还未动工
10月26日上午,家住山阳县的宁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反映称,2019年12月,她在丰阳明珠三期买了一套135平米的房子,房屋总价为60余万元,当时交了20万元预付款,签订了“丰阳明珠(三期)认购书”。
“买房时售楼部的工作人员说2020年年底或者2021年年初交房,今年年初我发现工地没有动工,想着大概是疫情所致便没有多问,一直到4月份已经复工复产了,工地还是没有动静。我问售楼部,他们说证没有办齐得两个月。可一直等到了10月,工地还是没有开工,证还没有办下来,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宁女士无奈地说,“我娃再一年多时间就上幼儿园了,我实在等不及了,就申请退款。如今已经提交退房申请快一个月了,再三催问他们却迟迟不给退款。”
从宁女士提供的《金格丽购房客户退房流程表》可以看到,宁女士于10月3日提交了退房申请,已经过去整整23天退款还没有下文。
建设单位曾因违规售楼被限期整改
据了解,丰阳明珠三期项目位于山阳县城关街道办事处西河新区,规划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为陕西金格丽置业有限公司,南邻丰城加油站,北邻已建丰阳明珠一期。
记者查询发现,早在2020年4月16日,有网友在华商论坛发帖称丰阳明珠三期拟盖三面四层商铺一栋26层住宅,而不远处就是加油站,存在安全隐患。虽然手续还未办理,但售楼部早已成立,已预售20多套房子。
帖子出后,4月30日收到回复称,经山阳县人民政府安排山阳县自然资源局核查为,丰阳明珠三期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尚未确定,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尚未动工。在内部职工和亲朋好友中已意向登记21套(未签订协议、收取费用)。
山阳县已对陕西金格丽置业有限公司下发整改通知,责令停止违规行为,撤销相关宣传信息,停止该楼盘销售行为,并限期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经理:收预付款“你情我愿”
法人:不清楚收预付款一事
26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丰阳明珠三期项目经理葛先生,其称,退款手续已经提交公司,正在走流程,流程走完就退款。问其为什么在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就收钱卖房,葛经理说:“这是你情我愿的事情,都这么操作。”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陕西金格丽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榜柱,其称,丰阳明珠三期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对于收预付款一事,南榜柱说:“目前还没有开始卖,有些业主想买房急着进行了登记。”对于已经收了的20万预付款一事,南榜柱称他还不清,调查后再作回复。
律师:合同无效,可追究开发商赔偿责任
丰阳明珠三期由于截至目前并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宁女士的“丰阳明珠(三期)认购书”依法属于无效合同。由于合同的无效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应当赔偿宁女士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规定,如果宁女士有证据能够证明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对此,宁女士与开发商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目前,山阳县房产管理局已介入调查。
华商报-二三里将继续关注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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