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乏别有用心之人为图一己私利而伪造、办理、使用各种假房产证、假身份证、假毕业证、假学生证等各种假冒证件、证书,此类行为损害国家机关信誉,影响了其正常管理活动,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
华商报记者从陕西省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罗某某从2020年6月起,以承诺为他人在城固县某学校办理入学手续为由,分别收取他人1万余元,随后罗某某通过马路边办理假证野广告伪造学校学区所在地博望派出所颁发的居民户口本3本、城固县房管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2本,为办理入学手续做准备。
2020年9月1日开学之际,犯罪嫌疑人罗某某与委托方一同到城固县某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时被该校工作人员发现并报案,罗某某随即被刑事拘留。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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