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有市民向华商报反映,称在大兴西路大唐世家小区买了一套房子,不是市政集中供热,是物业自备锅炉供暖,今年不想用暖气,物业要收50%的运营费,不知是否合理?
随后,华商报向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咨询。得到回复称,经调查核实,该小区为自备锅炉供暖,根据《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做好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协商公示工作的通知》(市物价发【2016】117号)文件相关规定,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由供热单位与小区业主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供热单位与业主双方就供热价格方案难以协商一致时,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如业主对供热方案及价格有意见,建议桃园街办召集供热方与业主双方就供暖价格及方案进行协商解决。
华商报记者 杨平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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