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22日),陕西省旬阳县公安局发布一起交通事故通报。原文如下:
“11.21”道路交通事故通报
2020年11月21日21时50分许,旬阳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司机李明(系工勤人员)驾驶陕G1099警车返回派出所途中,行至祝尔慷大道河源转盘路口处,与行人肖某秀相撞,造成肖某秀受伤,经救治无效死亡。
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旬阳县公安局 2020年11月22日
编辑:何媛
相关热词搜索: 旬阳 撞死人 通报
上一篇:安康一男一女坐河边护栏赏夜景 不慎掉下距地面5米高河道
强信心 稳预期 助增长
图解428:全球变暖之下 我们如何与地球和谐共生?
甲辰(2024)年清明公祭轩辕黄帝典礼
杨幂新剧开播遭差评!演技用力过猛五官乱飞 被吐槽不如王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