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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人口普查时被调查家庭收入和财产总额 西安男子担心资料会被泄露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马群 2020-11-23 14:36:52
[摘要]近日,家住西安市新城区太华南路一小区的郭先生拨打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称自己前几日接到物业电话,称郭先生此前填报的人口普查信息不全,现在不要补充家庭收入、财产总额、车辆价格等,不知填报此类内容是否合理?

  近日,家住西安市新城区太华南路一小区的郭先生拨打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称自己前几日接到物业电话,称郭先生此前填报的人口普查信息不全,现在不要补充家庭收入、财产总额、车辆价格等,不知填报此类内容是否合理?

  据了解,由于人口居住状况是重要民生问题,为解我国人口的总体居住情况,从2000年第5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始,调查问卷中设置了有关居住情况的指标,主要包括居住状况、生活设施、房租水平等与人民生活相关的问题。此次人口普查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指标,以便更好地反映当前人口的居住状况。

  此外,普查员统一佩戴工作证上门普查人口和居住信息,不涉及个人财产情况;对人口普查工作人员有疑问的,应记下工作人员的姓名、电话、工作证编号、工作单位后,向社区街道办、居(村)委会、小区物业等询问核实;人口普查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理由向个人索取财物、财产、账号密码、短信验证码。

  同时,很多普查对象都关心,普查获取的资料是否会被泄露,是否成为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相信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郭先生反映的情况,华商报将向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街道办事处发函咨询。

  华商报记者 马群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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