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感谢你们的帮助,让你们又跑一趟,这么远的路还亲自将救助金送来。”11月20日,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彭鸣可带领第五检察部干警远赴汉中略阳县,将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申请人吴某某手中,接过救助金的老人连声感谢。
吴某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因故意伤害致其重伤残疾,一直未获得加害人赔偿,也未得到任何单位救助。现吴某某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其向西安铁检院申请司法救助。
为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利益,努力解决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西安铁检院第五检察部办案人员多次前往申请人吴某某户籍所在地、租住地、社区了解申请人的生活现状,收入来源。并到原各办案单位了解救助情况,调取原案卷宗进行认真审查。通过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座谈,了解到吴某某年逾七十,丧失劳动能力,其与别人合租一处小房子。其妻子年近七十且患有心脏病、肺病等疾病多年,每月需固定花费上千元医药费,二人以摆小摊卖菜为生,生活非常困难。西安铁检院经过调查核实决定支持其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11月20日,西安铁检院副检察长彭鸣可一行来到吴某某所在社区,在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将司法救助金送到其手中,鼓励其克服困难,勇于面对生活。
通讯员 刘琪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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