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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万元“天价”二手摩托流拍 有关部门正进行调查

要闻 北京青年报 作者:董振杰 2020-12-03 07:20:27
[摘要]根据“拍卖公告”约定,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1月12日,一辆起拍价为16310元的二手京A牌照摩托车,经过一天多的竞拍之后,以303万元落槌。12月1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竞拍成功者并未如期支付价款。北京三中院工作人员则表示,流拍的摩托车将会进行二次拍卖。目前,有关部门正对摩托车流拍事件进行调查。

  11月11日上午10时开始,评估价格为2.33万元的一辆比亚乔牌二手摩托车(京A牌照)引发众多围观。截至11月12日10时50分,标的物最终价格停留在3031350元。落槌之后,该摩托车能不能最终成交引发大家关注。

  根据“拍卖公告”约定,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1月22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据了解,竞拍者并未如约支付竞拍款,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针对摩托车流拍一事,北京骅之韬律师事务所李鑫律师认为,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依法高效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一项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首先会被扣除预交的保证金。如该买受人在竞拍过程中出现超越常规的高频次加价行为且在拍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成交价款的,构成以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该买受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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