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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后离婚变难了?律师:有破解办法

国内 羊城晚报 2020-12-04 22:19:05
[摘要]民法典明年元旦起实施,离婚冷静期制度相应地也将全面“落地”。据统计,广州南沙法院自2018年4月探索离婚冷静期以来,截至当年8月共有3宗离婚案件适用离婚冷静期,最终夫妻感情均得到恢复。

  民法典明年元旦起实施,离婚冷静期制度相应地也将全面“落地”。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近日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大步骤。

  一张办理离婚流程图这两天在网络上热传。不少网友感叹:离婚变难了!昨日,有法律专家受访时表示,民法典实施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置确实让离婚变难了些。该制度设置的初衷是减少草率离婚,事实上已在广东挽救一批濒临破灭的婚姻。

  离婚也要“过五关斩六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上述规定被称为“离婚冷静期制度”。

  民政部12月4日在官网上公布《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调整离婚登记程序。根据该通知,离婚登记程序分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大步。每步中又分为不同的情况分别有不同的处理应对方式。

  例如,在第三大部“冷静期”中,民政部通知中规定的程序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有网友看了民政部的通知后表示“离婚变难了”。在记者的微信朋友圈里,就有主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在转发相关新闻时评论称:“要预约离婚的抓紧时间了。”还有律师在朋友圈留言称“结婚容易离婚难”。

  有了冷静期离婚是不是变难了?

  如何评价民政部出台的通知?离婚是不是因为有了冷静期而变得难了?

  “民政部的这一通知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它是基于民法典的规定,是贯彻落实民法典中有关婚姻规定的应有之义。”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游植龙说。

  “一旦民法典开始实施,协议离婚确实比之前难了。因为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自愿离婚的夫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可以当场领到离婚证。”游植龙说,而明年元旦起民法典实施后,离婚变难的原因在于:一是在协议离婚方面,民法典规定了30天的“冷静期”;二是在诉讼离婚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规定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实施后,对于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对于没有条件分居而仍然居住在一起的,或者能证明分居但未满一年的,或者实际分居满一年但对方否认的(由于没有规定分居制度,只要对方否认分居,一方要证明分居是挺难的),法官极有可能以未达到‘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条件为由判决不准予离婚,也就是说,离婚比以前难了。”游植龙说。

  同样认为“离婚变难了”的广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杰臻表示:“离婚冷静期实施后,协议离婚会变得更困难,主要是当事人在60天(申请离婚30天后才可以领证,第31-60天内要共同领证,有一方逾期不去领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所以是60天)的时间内容易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事项反悔。”

  尽管离婚难了些,但仍有办法。对此,有律师在网上提出一种解决思路:“想离的总有办法,当事人到法院起诉,然后调解离婚,这比去民政部门离婚来得更快。”

  对于这一方案,游植龙向记者表示:“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到法院调解离婚确实有可能更快。”

  离婚冷静期事实上已挽救了一批婚姻

  游植龙介绍,离婚冷静期制度设计的初衷是:近年来由于群众观念的改变,我国协议离婚数量连续攀升,为减少草率离婚的现象,因而设立离婚冷静期。

  事实上,这一制度确实挽救一批婚姻。

  广东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探索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18年7月1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发布《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提出诸多走在全国前列的创新性制度,其中包括离婚冷静期制度。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当时介绍,离婚冷静期制度为促进当事人约束情绪、理性诉讼,或者帮助当事人修复情感、维护婚姻,人民法院可以设置一定期限的冷静期进行婚姻救治和情感修复。这之后,离婚冷静期制度在广东的一些离婚案件中得到适用,并确实挽救一批濒临破灭的婚姻。

  不过,游植龙同时表示,离婚变得难了,可能会缓解当下高离婚率的现状,但并不必然。因为高离婚率有着多方面的复杂的原因,包括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人们观念的改变、交往接触的增多、网络的发展等等。

  【案例】广东多名当事人“冷静”后决定不离了!

  在广州南沙法院办理的一宗案件中,妻子小静与丈夫小刚(均为化名)在工作中相识,之后发展成恋人。虽身在不同城市,但这并未阻止两人热恋,后两人组成幸福家庭。后小静来到小刚所在城市工作。经努力,二人买了房,还有了孩子。小静的父母也来到两人的家中帮忙带孩子。

  三代人一起生活了几年,由于生活习惯、对孩子教育方式、消费理念等的差异,小刚与小静及其父母之间的矛盾从无到有、逐渐激化,最终发展为相互不信任。一次大吵之后,小刚离家在外租房居住。

  这一做法,彻底激怒小静,她认为自己十多年来一直为家庭付出,小刚却因为一些小事离家出走,丝毫没有责任感。2018年3月,小静向南沙法院递交诉状,提起离婚诉讼。

  小刚收到诉状大为恼火。他认为,自己之所以离开家,是因为在家里没地位,其建议和意见丝毫不被重视。但现在,反而是小静提出离婚。

  南沙区法院的法官主持庭前调解时,夫妻二人互不相让。案件进入开庭审理,夫妻二人在庭上相互指责,火药味十足。但当法官让二人当庭陈述婚恋过程时,提到以前的点点滴滴,二人又湿润双眼。这一情绪上的变化被法官察觉,并感觉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双方还只是家庭中夫妻之间的矛盾,又夹杂着与岳父母的矛盾,且没有有效沟通。

  庭后,法官数次通过电话沟通,了解二人的工作、家庭、生活情况,并提出一个月冷静期的建议。刚开始,两人都不愿意接受建议,但经过法官对冷静期的解释,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

  冷静期内,法官通过电话联系、法庭约谈,向二人提出如何解决家庭问题的建议。一个月期满后,二人再次来到法院向法官反映,他们已拟定一份协议,用于约束双方在家庭、经济问题上产生分歧的解决办法。最终,小静向法庭申请撤诉。撤诉之后,法官通过电话回访发现,二人工作、生活情况良好。

  据统计,广州南沙法院自2018年4月探索离婚冷静期以来,截至当年8月共有3宗离婚案件适用离婚冷静期,最终夫妻感情均得到恢复。


来源:羊城晚报

编辑: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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