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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城市花园小区物业加收用电损耗费?住建局:电改后住户直接购买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杨平 2020-12-09 12:00:57
[摘要]11月23日,有市民向华商报反映,称汉中市南郑区城市花园小区,物业一度电加收0.1元的损耗费,住户感觉很不合理。

  11月23日,有市民向华商报反映,称汉中市南郑区城市花园小区,物业一度电加收0.1元的损耗费,住户感觉很不合理。

  随后,华商报向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函咨询。得到回复称,经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了解,汉中市南郑区城市花园小区由西区和东区两个区域共同组成。其中,西区已成立业主(住户)委员会,并选聘了“汉中恒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服务。城市花园小区东区尚未组建业委会,仍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南郑县馨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服务。

  城市花园东区2019年8月之前、西区在2019年11月之前,供电部门每月仅抄取小区箱式变压器前端的总电表计算电费,电费由所属物业公司按月代缴供电部门,再由物业公司收取小区住户电费,在具体电费收取中,物业公司表示:总表与小区住户的分表之间存在箱式变压器损耗和线路损耗,同时还需对小区箱式变压器日常维护管理。物业公司参照其他社会化物业管理小区电费收缴办法,城市花园东区由于未组建业务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小区居民电费按照0.6元/度收取;城市花园西区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由业主(住户)委员会所属物业管理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明确小区居民电费按照0.58元/度标准收取。

  南城区供电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和2019年11月,先后对城市花园东区和西区小区电表全部实行终端用户电表改造,一户仪表。户表改造后,城市花园东区和西区住户自行到区供电部门购买居民用电,按照陕西省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政策执行。目前电费终端用户改造已政策运行一年之久,南郑区住建局未接到小区住户电费乱收费的举报。

  下一步,南郑区住建局将严格管理,加强宣传,提升行业监管水平,不断使保障房小区社会化物业服务工作更加规范。

  华商报记者 杨平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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