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当洛南县石坡镇陈锁娃、灵口镇冯增录等21名务工人员从民警手中接过被拖欠了长达3年之久的劳务工资时满面欢喜。他们在激动中将一面绣着“心系群众·讨薪维权”字样的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上,以表谢意。
2017年3月,包工头王某从山西喆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分包到344国道洛灞公路部分改建项目建设工程,从洛南石坡、灵口、三要等地接收陈锁娃、冯增录等21名务工人员,承担建设工程的砌捻、混凝土施工。至当年11月份工程结束,包工头王某除付给陈锁娃、冯增录等21人部分工资,另有合计5.3万余元劳务工资被拖欠。陈锁娃、冯增录等人多次上门讨要未果,于2020年春节前将山西喆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包工头王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反映到洛南县劳动监察大队。
经劳动监察部门调查,中标方山西喆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已于工程结束时,结算并付清了王某分包的工程款项18万元,被拖欠21人合计5.3万余元的劳务工资系包工头王某所为,遂向山西喆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包工头王某发出整改通知,并责令王某尽快支付陈锁娃、冯增录等21人被拖欠工资。2020年2月,在包工头王某久拖不解、避而不见情况下,洛南县劳动监察部门将案件向公安机关进行了移交。
洛南县公安局受理此案后,因疫情期间案件调查被搁浅。今年7月,警方重启该案件调查工作。办案民警经侦查发现,王某已构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次将其传唤询问。
到案后,嫌疑人王某主动交代其因工程赔本拖欠了陈锁娃、冯增录21人5.3万余元劳务工资的事实,向和他一起干活的民工兄弟表示歉意,承诺尽快筹钱支付5.3万余元被拖欠的劳务工资。至12月下旬,王某将拖欠陈锁娃、冯增录21人的工资筹交到位,通过办案民警发放到被拖欠的劳务工资的手中。
办案民警表示,警方将根据相关案件办理规定,对该案进行撤案处理。
华商报记者 程娟 通讯员 李重立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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