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机动车超员危害颇大,由于超出了机动车设计标准,降低了车辆制动性能,同时增长了制动距离,故而增大了事故风险。遇到紧急情况时,乘客易发生挤压伤害或被甩出车外,酿成惨剧。
1月12日7时30分左右,交警长安大队环山路中队民警巡逻至子午大道与南横线丁字路口西200米处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陕AM***学的驾校车辆在看到警车时出现异常的驾驶行为,民警随即将其拦停检查。经查,该驾校车辆核定载客5人,实际载客6人,超员20%。经民警询问得知,车辆驾驶人段某某为某驾校教练员,车上拉载的均为上午参加驾驶证考试的学员。
民警现场对车辆驾驶人段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不能继续违法上路,并现场要求段某某联系其他车辆将学员转运。由于段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陕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交警长安大队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