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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突然变道差点别倒摩托车 西安交警:将对驾驶员警告处罚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成龙 2021-01-14 17:02:06
[摘要]1月14日下午3时许,驾驶人黄某来临潼交管大队反映,自己骑行摩托车沿G108从临潼行驶至零口街道办去往纸李村路口前时,突然一辆同方向行驶车辆变道,差点将自己撞倒。
1月14日下午3时许,驾驶人黄某来临潼交管大队反映,自己骑行摩托车沿G108从临潼行驶至零口街道办去往纸李村路口前时,突然一辆同方向行驶车辆变道,差点将自己撞倒。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视频资料,我们认定陕AS312Z驾驶员变更车道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规定:
影响相关车道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警部门将对陕AS312Z驾驶员作出警告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各位驾驶员,车辆行驶中要注意观察,在变更车道时,实线是不能变更车道的,如果是虚线变道的话,也不能影响车道内的正常行驶车辆。而且一定要提前打好转向灯,禁止一次变更超过两条的车道。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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