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府谷县公安局原政委、府谷县政府原副调研员张旭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旭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16年,被告人张旭在担任府谷县公安局政委、府谷县政府副调研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离职后利用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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