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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三家业委会提了哪些意见?

来源:二三里资讯 时间:2021-01-26 14:10:45 编辑:二三里 作者:张建全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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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5日,铜川新区山水雅庭业委会公众号发布了三家业委会对《铜川市物业管理办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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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2日,铜川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对《铜川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山水雅庭业委会等三家业委会针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相关建议。

  这些建议经过总结,大概有三方面内容,一、铜川新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是否拥有同等管理职能问题。二、业委会备案资格问题。三、对物业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问题。

  业委会的意见中,建议将第三条中“各区县人民政府物业主管部门”改为“各区县人民政府物业主管部门和新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后面的条文中以此类推。理由:新区是市政府派出机构,是经济技术开发区而不是行政区,只有管理委员会而无区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若按原说法会因表述不清产生歧义,可能导致新区范围内的物业管理的行政主体不明,权责不清,最终造成推诿扯皮或引发涉法涉诉问题。

  对于管委会是否有区县政府职能的问题,资料显示,2013年1月4日,经铜川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对新区管委会内赋予建制区县的职能和权限,具备与区县同等的经济社会管理职能。

  虽然市委明确了管委会对内具备与区县同等的社会管理职能。业委会提出这类建议,应该是从日常工作或者办事中的体验中得来的,以山水雅庭小区为例,该小区一名业主表示,业委会最头疼的问题就是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由于这些矛盾无法在新区层面得到解决,导致业委会及业主对新区相关部门职责的存在疑惑。之所以要求明确这个相关职能,就是为了避免因为表述不清而产生的推诿扯皮及涉法涉诉问题,既不利于政府工作,也不利于小区业主维权。

  针对业委会备案资格的问题,征求意见稿第五条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由街道办(乡镇政府)牵头,召集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组成筹备组,区县物业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指导。三家业委会建议,第五条应添加:小区业委会成立以后,“各区县人民政府物业主管部门和新区各街道办”应及时给予业委会备案并出具备案回执。理由:按照《铜川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铜政复决字[2020]5号文件),新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已经不具备备案资格,故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街道办进行备案,如果不清楚明细到底谁备案,目前新区好多新成立的业委会面临着成立没有备案、无法工作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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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21日,铜川新区管委会在回复相关学府成小区业委会备案情况时明确表示, 按照《铜川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铜政复决字〔2020〕5号),新区住建交通局主体不适格,无权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为解决学府城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问题,新区住建交通局按照有关法规,要求正阳路街道办事处对小区业委会进行备案。

  “在近年来的维权中,没有明确对物业公司违规违法行为及业委会成立之后,原有物业公司去留的问题。”山水雅庭小区业委会一位代表表示,他们小区在成立业委会后,与物业公司打了多次官司,至今相关问题仍未彻底解决。

  在建议中,几家业委会也建议对前期物业的服务期限做出明确,并对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公司后,原有物业公司撤离期限进行明确。

  “主要是其中有利益关系,如果业主大会解聘了原有的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为了利益问题,通过法律程序等来拖时间,对于小区的管理也非常不利。”上述山水雅庭的代表认为,如果被解聘的物业公司不按期撤离,可以进行经济处罚,北京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

  以物业服务质量为例,2020年10月份,铜川新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居住小区“暖冬行动”工作推进会上表示, 对一些不重视、不作为,服务不达标,损害业主共同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物业服务企业,政府将从严打击,末位淘汰,踢出新区物业服务市场。

  “管理部门的意志不能代替法律法规,在执行过程中也很难拿捏分寸。新的物业办法在征求意见期间,最好还能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明确,有奖惩制度,才规范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一位长期观察物业服务企业的业内人士表示,三家居委会提出的建议都是在多年维权过程中,业委会根据自己的感受来提的,既然要制定新的办法,希望制定过程中能多听听业主的意见。同时,完善的规章制度也方便相关部门执行,既避免来推诿、扯皮现象,又解决了业主投诉无门,通过信访部门来解决问题尴尬局面。

  华商报记者 张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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