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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大代表段小龙:推进我省青年婚育公租房建设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1-01-30 06:29:00 编辑:报社方正 作者:赵瑞利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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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现象

  结婚率低、出生率低、初婚年龄持续走高。怎么办?

  结婚率低、出生率低、初婚年龄持续走高。省人大代表、共青团陕西省委书记段小龙在调研中发现,青年人认为影响结婚的因素中,住房占比达87.5%。段小龙建议,推进我省青年婚育公租房建设,优先面向已婚无房有收入的青年配租;建设多种户型可分配性住房,分配给不同数量育儿家庭;适当给予婚育青年在购房补贴或贷款利息等方面的政策优惠。

  结婚率和出生率连续降低 87.5%的青年人认为住房因素影响结婚

  陕西省民政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我省结婚率已连续4年下降,全省平均结婚登记年龄男性30.6岁、女性28.8岁。2019年,全省人口出生率为10.55‰,比上年下降0.12个千分点,全年出生人口40.83万人,比上年减少0.25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702.37万人,比上年增加27.6万人,且呈上升趋势,老龄化加速。而结婚率和出生率的持续走低势必会加深我省老龄化社会、人口结构等问题。

  段小龙说,我省青年群体在恋爱、结婚、生育的过程中面临住房成本、生育成本、下一代的教育成本、赡养老人成本等多重社会压力,其中持续走高的房价让不少年轻人在婚姻殿堂前望而却步,对我省青年人才和刚毕业的大学生产生“挤出效应”。

  2019年,团省委联合陕西师范大学开展了陕西省青年群体婚恋基本状况社会调研,收集梳理了陕西省青年对恋爱、婚姻、生育的态度以及实际情况。据调研,住房(87.5%)、经济收入(62.8%)和交通工具(57.5%)是影响青年群体走入婚姻的重要因素,59.4%的青年认为自己只具备一部分甚至不具备结婚必要的经济条件,加之高额的育儿成本暂缓了青年群体迈入婚姻家庭的脚步。调研发现,有近三成的青年愿意接受租房结婚。

  推进青年婚育公租房建设 优先面向已婚无房有收入的青年配租

  “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主力军是青年人,我省应切实为婚育青年提供精准性强、惠及面广、支持力度大的青年婚育租赁保障住房,满足青年群体发展需求、提高青年的凝聚力,助力陕西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段小龙说,基于“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建议以婚育青年为切入点,西安为试点区,推进青年婚育公租房建设。

  “省委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提出‘在住房保障方面为人才提供便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段小龙建议,增加青年婚育保障性住房供给,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按照规划建设青年婚育租赁住房,优先面向20-35周岁、已领结婚证、在陕无房无车、有经济收入等条件下的青年配租。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挖掘老旧房屋及商品闲置用房等现有存量住房资源,改造建设为青年婚育住房,满足婚育青年多元化住房需求,并对相应人群或企业给予一定的差额补贴。可降低或免除婚育青年申请青年婚育公租房购买社会保险期限的条件。

  建设多种户型可分配性住房 分配给不同数量育儿家庭

  段小龙同时建议,建设多种户型面积可分配性住房,优化分配不同数量育儿青年家庭。在社区增设共育中心,派驻专业幼师人才和专业社工帮助青年共同照料子女等。

  建立健全青年婚育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对婚育青年实施租赁房源登记,建立动态的婚育青年公共租赁人群信息档案数据库。

  依托陕西各地住房保障信息网,建立“青年婚育公租房”信息查询模块,做好我省婚育住房政策、信息发布、数据对接、住房申报信息等工作,为婚育青年申请公租房提供更为便利的途径。

  加大货币补贴力度 给予婚育青年在购房补贴或贷款利息等方面政策优惠

  段小龙认为,住建部门应对婚育青年定期开展住房需求调研,摸清当地青年住房状况、分布以及需求,及时制定、更新鼓励婚育的租金补贴政策。

  结合本地实际,将符合条件的婚育青年纳入婚育公租房保障体系,采取货币补贴的形式。一是阶梯型补贴,可根据结婚、育儿年龄和育儿数量发放差额婚育租房补贴;二是叠加型补贴,两个子女以上婚育青年家庭可以家庭为单位在政策性租赁住房补贴基础上申请婚育住房补贴。

  除租房补贴外,依据国家法定购房贷款政策,在允许范围内适当给予婚育青年在购房补贴或贷款利息等方面的政策优惠。

  华商报记者 赵瑞利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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