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0起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府谷县守护长城文化遗产公益诉讼成功入选。
2019年6月,府谷县检察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收到群众举报线索和照片,称“镇羌堡遭到破坏”。接到举报后,府谷县检察院立即组织干警进行了调查取证。原来,2019年4月,府谷县新民镇政府未经文物管理部门审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未依法对长城遗址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导致文物受损。查明事实后,府谷县检察院就该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停止在镇羌堡内进行管网工程施工。
收到检察建议后,新民镇政府立即停止施工,撤出所有施工机具,清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对文物本体采取围挡保护措施,成立了镇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文物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同时,通过建立由县文旅局包片、文管办包镇、长城保护工作站包线、群众文保员包点、镇政府包辖区的网格化文物安全和长城保护管理体系,加强文物保护执法力度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长城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和管理。
据了解,镇羌堡城址位于府谷县新民镇新民村,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始建于明代,是府谷长城线上最南端的一个军事战略防御重镇。开展此次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旨在形成文物保护的合力,守护好历史文化遗迹,在全社会营造爱文物、护文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