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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后却患有语言发育障碍 西安2岁幼童为何起诉亲生父亲?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21-02-03 13:35:54
[摘要] 近日,西安市未央法院速裁审判庭调解了一起“特殊”的抚养费纠纷案件,年仅2岁的小韩起诉亲生父亲韩某,要求其承担抚养费2万元,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近日,西安市未央法院速裁审判庭调解了一起“特殊”的抚养费纠纷案件,年仅2岁的小韩起诉亲生父亲韩某,要求其承担抚养费2万元,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李某与韩某系夫妻关系。2012年登记结婚,2018年小韩出生,但却患有语言发育障碍,需要在医疗机构做康复性训练,现在已经两岁多了,只能发出简单的“mama”的音节,“baba”也叫不好,只能叫成“dada”。后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李某带着小韩在娘家居住,承担了孩子治病及生活、教育等费用,但韩某却一门心思要与其离婚,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要留到离婚后再解决。李某便代小韩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韩某支付抚养费。

  案件分流至速裁审判庭后,由法官助理王东负责诉前调解。由于双方都不愿见面沟通,王东便通过“e法庭”组织双方在线调解。从双方的言语中,不难看出对孩子的疼爱,当李某诉说着自己心中的委屈时,韩某一直沉默以待。王东围绕情与法双重角度,对被告释法明理,最终其表示愿意全额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调解协议签订后,韩某表示无论是否与李某离婚,一定会把孩子的抚养问题解决好。

  法官释法:《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即便夫妻双方尚未离婚,共同财产未予分割,但一方抚养义务的履行并不能替代另一方。即使双方离婚,也必须妥善解决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充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王东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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