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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建议:设立老年法庭 优先审理涉老案件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1-03-10 10:45:29 编辑:报社方正 作者:赵瑞利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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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无法跟上智能化发展的浪潮、养老机构虐待老人、老年人就医难……随着我国老龄化的不断发展,这些问题亟待解决,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着力解决这些问题。

建立养老院信用评价体系

方燕说,老年人患病率高,潜在医疗需求很大,但由于体力下降以及对于智能技术运用困难等因素,老年人看病成了越来越难的问题。为此,我们应当积极开展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构建更加全面的社区医疗服务体系,从单一医疗向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的社区医疗模式转变,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综合的医疗服务。

为了更好地保障进入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和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建立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及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对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动态监督和评价,并根据其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从而更好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同时,为全面跟踪与监管养老机构的运营过程,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申领使用政府提供的建设运营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政府需要引入监理机构、议价机构等第三方监管,并建立对第三方监管服务的绩效考核机制和评价体系。

推动老人出行、就医等服务场景适老化

随着我国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智能化服务得到广泛应用,我们的生活方式有了巨大改变。在多数人享受数字技术红利的同时,老年人在“数字鸿沟”面前的处境却日益困窘,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了诸多不便。基于以上种种原因,我们应当尽快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在向老年人提供更多适老化产品和服务的同时,尽可能地保留传统服务方式,助力老年人更好参与社会生产、生活。

建议在第六章第65条后增加一条“国家推动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适老化,逐步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设立专门的老年法庭 优先审理执行涉老案件

方燕说,在人口加速老龄化的背景下,老年人参与法律活动更为频繁,涉老案件总量迅速增加,必须结合当前涉老案件的特点,创新现有涉老案件审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根据各地老龄化的程度及相应的司法需求,应在各基层法院内部设立专门的老年法庭或涉老案件合议庭,对涉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巡回审判,做到上门立案、上门调解、就地审判。

建议在第五章第55条后增加一条“国家根据需要设立老年法庭,在涉老案件的审理模式上,适当简化程序,缩短诉讼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定期开展涉老案件的巡回审判。”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 优先保障失独老人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施行,独生子女家庭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的主流家庭,而随着失独老人数量的不断增加,失独问题也正逐渐演变为我国严峻的社会问题。失独老人已经成为社会最弱势、最需要法律保护的群体之一,需要在法律层面上更为重视这一逐渐庞大的群体,切实加强对失独老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

建议将第四章第41条“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修改为“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独、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华商报记者 赵瑞利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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