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 3月29日,西安交警莲湖大队发布关于启用4处道沿下占道停车泊位、停止使用3处人行道占道停车泊位的公告:
交警莲湖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西安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启用4处道沿下占道停车泊位、停止使用3处人行道占道停车泊位,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相关停车泊位信息公告如下:
一、启用4处道沿下占道停车泊位
1、地点:永和路北段西侧
编号:1-02-2-1205
车位数:9个
2、地点:永和路南段东侧
编号:1-02-2-1206
车位数:13个
3、地点:汉城东路(团结南路—团结四路)北侧
编号:1-02-3-1524
车位数:27个
4、地点:汉城东路(团结四路—汉城南路)南侧
编号:1-02-3-1525
车位数:48个
二、停止使用3处人行道占道停车泊位
1、地点:北关正街(陇海铁路—自强东路)东侧人行道云峰大厦门前
原编号:2-02-2-1207
车位数:21个
2、地点:北关正街(二马路—自强东路)东侧人行道李宁专卖店门前
原编号:2-02-2-1208
车位数:17个
3、北关正街(龙首北路—龙首南路)东侧人行道宫园壹号门前
原编号:2-02-2-1201
车位数:4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