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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里抢红包发生口角 两人“约架”致一人轻伤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21-04-05 11:14:41
[摘要]被告人闫某与被害人宋某某因在微信群里抢红包发生口角,宋某某情急之下找到被告人闫某家中继续争吵,后宋某某离开,在返回途中与被告人闫某电话联系在指定地点“约架”,一决高下。

  居然有人在微信群里抢红包因为钱多钱少发生“舌战”大动干戈,寻到家中来“约架”……

  被告人闫某与被害人宋某某因在微信群里抢红包发生口角,宋某某情急之下找到被告人闫某家中继续争吵,后宋某某离开,在返回途中与被告人闫某电话联系在指定地点“约架”,一决高下。

  见面后,两人用拳击打对方身体,致双方不同程度受伤。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宋某某左锁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检察官释法: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被告人闫某和被害人宋某某因琐事发生纠纷进而约架,在互殴中,导致被害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后经高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闫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在互殴中,双方均存在过错,同时对宋某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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