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山西太原男子酒吧搭讪刺死女大学生”案开庭审理,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被害人张姝姝的家属处获悉,二审法院未当庭宣判。
张姝姝的一位参加庭审的亲属告诉澎湃新闻,此次二审开庭地点为太原市第二看守所(临时法庭),庭审结束后,张姝姝的父母参加合议庭开会讨论,“要过一段时间宣判结果”。
澎湃新闻多次致电张姝姝父亲及凶手李某锋父亲的电话,截至发稿前,电话并未接通。
红星新闻4月1日报道,2020年4月14日晚,在山西太原市清徐县一酒吧,李某锋因多次搭讪、调戏被拒,从怀中掏出一把三棱军刺,刺向坐在酒吧吧台前的女子张姝姝。当晚张姝姝因大失血死亡,次日凌晨3时许李某锋被警方抓获。
2020年12月22日,太原中院对该案一审宣判,李某锋因缓刑期间犯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一审判决书显示,李某锋供述称“拿刀本意是吓唬”,其辩护人亦提出“属酒后激情杀人”、“疑遗传醉酒精神分裂症”、“系投案自首”等多条辩护意见,但均未被法院采纳。一审宣判后,李某锋一方认为量刑畸重提出上诉。
编辑: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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