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滚动新闻 > 正文

西安下马陵7号院规定停车费60元为何要收130?物业:我们没有接到通知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马虎振 2021-04-25 17:30:32
[摘要]华商报记者就此事和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沟通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还没有收到通知”。

  4月25日,西安市碑林区下马陵7号院业主反映,西安规定今年起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小区露天停车价格为每月60元,但他们小区物业却按照每月130元来收取,业主拒交,物业便不让进出。华商报记者就此事和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沟通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还没有收到通知”。

  业主对新公司按130元收费有意见

  业主王先生介绍,下马陵7号院是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家属院,小区是单位投资建设的,现在大部分房子已卖给了职工,但仍有一部分房子没有出售产权属于单位。小区共7栋楼,都是多层建筑,没有地下停车位,业主的车基本都在院内露天停放。院子以前由单位后勤部门负责管理,后来交给了一家物业公司。最近,原来的物业公司被换了,4月1日新公司入驻小区。到目前为止,小区尚未成立业委会。

  “以前的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是每月130元,业主们有的不愿交,物业公司并未采取强制措施。新公司入驻后严格实行每月130元的停车费,不交就禁止车辆出入,因此业主们意见很大。西安市已统一规定从今年起,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小区,露天停车服务费的价格为每月60元。不知新物业公司这样收费是否应该?”

  房改房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华商报记者查询去年底西安市发改委公布的《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其中“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指导标准”规定:室内停车场一类80元/车位·月、二类60元/车位·月,露天停车场统一为60元/车位·月。该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西安市发改委在其官网发布的《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政策执行解读中明确: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多层、高层)、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文中还说明,这是针对西安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过高的问题,在前期调研和成本调查基础上,结合征求意见建议情况对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做出的调整。

  对超标准收费 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既然如此,为何还要收取每月130元的停车服务费?该小区新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对华商报记者说:“我们没有收到通知。”记者表示,这是西安市的统一规定,这位工作人员仍然称:“我们没有收到有关文件。以前的物业公司就是按每月130元收取的,我们只不过是按原来的价格执行。不这样,业主一分钱也不愿意交。有统一标准更好,我会跟领导说的。”

  根据西安市发改委的相关解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不实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定进行查处。

  华商报记者 马虎振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相关热词搜索: 小区 停车 物业

上一篇:暖心!早高峰骑电动车女子路边摔倒 西安619路公交司机停车将其扶起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