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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24.8万元却买了辆“泡水车” 西安商家:不清楚车辆情况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1-04-28 20:37:04 编辑:报社方正 作者:谢涛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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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先生花24.8万元购置了一辆二手奥迪A4。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车气囊故障。更让胡先生气愤的是,合同中清清楚楚写着为非水泡车,可经过第三方机构检测该车多处有泡水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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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二手车车  条款写明“无火烧,无水泡”

  胡先生于2020年9月22日在西安三桥二手车市场西安三力好车一站式体验店,看上了一辆二手奥迪A4。“购车时商家称该车为准新车,只跑了不到3万公里,车身有轻微的划痕。”胡先生说,当时他支付了7万余元的首付,剩下通过银行分期和商家签了合同,他提了车。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此车双方已协商好车价,乙方已确认车价车况。该车为寄售车,无结构性重大损伤,无火烧,无水泡。

  然而,在胡先生日常使用中,车辆莫名其妙出现了气囊故障报警。“当时车看着挺新的,后来开着开着气囊故障灯亮了,我也没想到它是事故车,只以为是哪里的插头松了。结果去保养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我车的气囊可能爆过。”胡师傅说,“最近我又通过第三方机构对车辆进行了全面检查,才发现不仅气囊爆了,这辆车曾经还被水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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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检测:气囊有拆卸痕迹,有泡水痕迹

  4月28日,华商报记者查阅了这份检测报告。在第四项泡水检测中显示,左前车门内部及隔音棉、左后车门内部及隔音棉、泡水右前车门内部及隔音棉、右后车门内部及隔音棉有泡水(泥沙、水痕)痕迹。左侧门槛内部空腔、右侧门槛内部空腔右侧门槛线束有泡水(泥沙)痕迹,此外仪表盘骨架系泡水(修复),OBD插接件有泡水(泥沙)痕迹。

  在第六项安全系统检查中显示,安全气囊功能异常,有拆卸痕迹。“整车这么多地方被水泡过,这车我肯定是不能要了,和商家沟通退车的事情,但一直没能解决。”胡先生说。

  商家解释:是寄售车,不清楚车辆具体情况

  4月28日,华商报记者陪同车主胡先生前往西安三力好车一站式体验店。由于负责人不在店内,胡先生和对方电话沟通了退车事宜。然而,双方却在电话中争吵了起来。

  “给胡先生销售的这辆车是寄售车,这点在合同中约定了。”西安三力好车一站式体验店的相关负责人和记者在电话中沟通时说道,“当时购车的时候车主找了朋友把这辆奥迪A4的车况已经查看过了,他也是确认了车况,认可了车况才签的合同。”

  对于该车气囊问题,该负责人解释,是电阻电流太大造成的,他们会解决。但至于该车有泡水痕迹,他解释到,车辆是寄售车,他也不清楚该车是否被水泡过。

  “车主现在想退车,我可以把上一任车主找来坐下来协商。”该负责人说,“但这辆车目前还处于分期抵押状态,该如何解决,这就得车主去和银行谈了。”该负责人表示,即便要退车,也需要车主先和银行处理好贷款问题再说。

  律师说法

  是否构成消费欺诈  需看车行对车辆安全问题的知情情况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尽管双方合同约定买方已确认车况,但是该条款约定不明,不能包括对气囊及水泡等涉及车辆安全性能内容的约定。因为买方作为普通消费者,不能对其提出过高的技术要求,作为普通消费者无法当场辨认涉及安全性能的车况。

  因该车辆属于二手车,车行明告该车辆存在的安全问题而不告知买方,那么就存在消费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需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如果车行对该车辆存在的安全问题事先并不知情,那么就不构成消费欺诈,只需承担退车的责任。

  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如果在6个月内发现车辆问题的,举证责任在于卖方车行。如果超过6个月,消费者可举证证明水泡及气囊问题发生在交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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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售是否需承担责任  需看车行在买卖关系中的所处位置

  中国法学会会员张允光认为,合同变更或撤销,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满足这几种情况,合同才能撤销。

  关于寄售的责任问题,如果车行是作为一个中间媒介进行售卖,则车行的寄售属于中介行为,责任由原车主承担。如果是由车行自主购入车辆,与原车主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则车行的寄售行为相当于进货销售,责任由车主自行承担。购车钱款打入车行,如果是车行代收,则责任由原车主承担;如果是车行收入,则责任由车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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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二手车应当在合同中对主要条款进行约定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张兴茂律师称,买方使用过程中发现该车存在水泡、安全气囊功能异常等问题,与《购车协议》中卖方的质量保证不符,因此卖方的行为构成欺诈。应当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向买方予以赔偿,即“退一赔三”。

  此外张兴茂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置购置二手车应当在合同中对主要条款如:质量问题、价款、退货、赔偿等要约定清楚,进行约定,避免后续争议的发生。

  华商报记者 谢涛 实习记者 蔺蕊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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