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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违法!这些行为将中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积金贷款

来源:铜川日报传媒网 时间:2021-05-09 08:26:09 编辑:二三里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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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涉及民生利益的一项住房保障制度,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和关注度,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进行重点宣传,以便广大群众全面准确地了解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政策和制度,最大限度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楼盘准入信息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已准入的楼盘,在发生信息变更后,须及时向市公积金中心报送变更后的相关资料,以确保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正常开展。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楼盘准入后的跟踪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公积金中心终止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相关业务,对已受理未发放的贷款停止发放,并追究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律责任:

(一)采用欺诈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二)现场勘察时误导勘察人员的;

(三)为购房人提供虚假资料,与购房人串通实施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的;

(四)串通提高房价,实施零首付、首付贷、首付借等行为的;

(五)开发企业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六)住建部门暂停商品房网签和预售登记的;

(七)由于楼盘工程质量等问题,影响借款人利益或损害市公积金中心利益的。



来源:铜川日报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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