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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女子第五次起诉离婚终判离续:男方提出上诉不愿离婚

要闻 澎湃新闻 作者:朱轩 2021-05-28 15:07:58
[摘要]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五年四次起诉离婚被驳”当事人宁顺花第五次起诉离婚,法院当庭宣判当事人宁顺花与陈定华离婚。

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五年四次起诉离婚被驳”当事人宁顺花第五次起诉离婚,法院当庭宣判当事人宁顺花与陈定华离婚。

2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宁顺花及其代理律师曹远泽处获悉,当天上午,他们收到了陈定华的《民事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显示,陈定华因与宁顺花离婚诉讼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0421民初727号民事判决,特依法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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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定华不服衡阳县人民法院判决,提起上诉。 受访者 供图

       该上诉状显示,陈定华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原、被告不予离婚。如判决离婚,则必须同时判决被上诉人返还上诉人的欠款38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00元,返还彩礼、红包款99266元,合计人民币979266元;同时被上诉人应折现返还上诉人首饰款等。

4月20日,陈定华告诉澎湃新闻,他认为衡阳县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不公平不公正,心有不甘。5月27日,他称已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法院已收到他的上诉状。

28日,针对该情况,宁顺花离婚案的代理律师曹远泽告诉澎湃新闻,从民事诉讼程序上看,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是有权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的,因此,男方提起上诉是他的权利,法院不能剥夺男方的上诉权。

曹远泽称,关于男方在上诉状中阐述的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出轨等事实,一审法院在法庭调查阶段已经进行了全面调查,因男方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故一审法院没有认定。男女双方结婚同居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男方这次上诉主张女方返还彩礼、人情红包款,首饰折价款亦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曹远泽称,会坚持为宁顺花维权到底,也始终相信法院会给出一个客观、公正的生效判决。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宁顺花在前四次起诉离婚期间,陈定华赌博并多次殴打她和她的家人,还发短信称要对其进行报复,且被多次行政拘留。但婚依旧没离成,这让她十分失望。

陈定华则称,他不想与宁顺花离婚。“给我一千万我也不要离婚。除了宁顺花,我没想过要跟任何人结婚生子,我把这个看得很重,一旦离婚了,我也不知道要去做什么。”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胡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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