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8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妨害安全驾驶罪”之后,该县辖区内的第一例。
2021年5月24日上午10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乘坐四路公交车时,与公交车驾驶员发生争吵,张某某殴打了驾驶员,致使公交车失控冲入路边绿化带内。
通讯员 朱子颖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报社方正
相关热词搜索: 公交 事故 妨碍安全驾驶罪
上一篇:男子报警称新款手机被盗 灞桥民警查看三天监控帮找回 下一篇:因不满土地补偿款分配村民把村委会告上法庭 鄠邑法院:已调解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现最美铁路·西延时光印记
专题|香港火灾已致44人遇难 3人被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