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14时许,大荔交警在沿黄公路大荔赵渡镇鲁豫村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完毕时,民警发现一辆陕E黑色桑塔纳轿车由事故现场北侧路段行驶过来,该前车牌中的第三位数被遮挡,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经检查发现,该车前后牌第三位数字都被纸片遮挡住,驾驶员严某吱吱唔唔称自己孙子贴的,经民警再次询问该驾驶员称自己为了躲避沿黄公路电子警察超速抓拍才出此下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严某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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