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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第三批“千万工程”示范村每村奖补100万元

要闻 陕西日报 2026-10-24 07: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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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刘正龙)近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通知,明确第三批“千万工程”示范村奖补标准为每村100万元。这是第三批示范村认定后,配套奖补资金政策的正式落地。

奖补对象为经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认定的第三批“千万工程”示范村。资金用于本示范村内建设发展,不重复投资建设;从省级农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的,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等;从土地出让收入省级统筹资金中列支的,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等。

通知要求,以示范村为单位,由所在乡镇政府组织编制奖补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审核,报县级政府同意、市级农业农村和财政等部门审查后组织实施。符合规定的村庄小型建设项目可施行简易审批,由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农民参与建设。

奖补资金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各市(区)须于2027年2月28日前将实施总结和绩效自评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项目实施完成后3个月内,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对形成的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健全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加强资金全链条监管,确保奖补资金规范使用、发挥效益,促进示范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


来源:陕西日报

编辑:宁姝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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