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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一男子没有酒驾却因“酒驾”被记满12分 交警承认信息录入错误

渭南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21-07-16 07:11:38
[摘要]洗衣时损坏驾驶证,韩城市民张先生去申请换领,却被告知有酒驾未处理无法办理,查询后竟发现酒驾者是别人。对此,交警部门承认涉案人员信息录入错误,15日已进行纠错修改。

  洗衣时损坏驾驶证,韩城市民张先生去申请换领,却被告知有酒驾未处理无法办理,查询后竟发现酒驾者是别人。对此,交警部门承认涉案人员信息录入错误,15日已进行纠错修改。

  洗坏驾驶证申请换领 才知因“酒驾”被记满12分

  7月14日,提起自己被酒驾的事情,张先生十分气愤。6月底,他在家洗衣服时,驾驶证忘了取出被损坏。

  “7月1日,去申请换领新的驾驶证说办不成,因为我之前有酒驾被记满12分,需要学习重新考科目一。”张先生说,当时自己一头雾水,但查询确实是有酒驾记录。

  张先生说,近一年自己身体不适一直在吃药,没有喝酒,怎么会有酒驾记录。当日,他到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询问,被告知是西庄中队办理的。

  张先生提供了交警大队开具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复印件)及询问笔录,其中显示,今年3月5日晚11时30分许,张先生在韩城市金塔路被查出酒驾,被扣留机动车及驾驶证。落款处盖有韩城市交警大队公章,但办案交警签名及当事人签名栏均空白;车主非张先生。

  “我见过案卷,里面有当事人的照片,完全不是我。车也不是我的。”张先生说,但案卷里面有他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当时交警部门说会调查,让他留下联系方式。

  当晚,有陌生号码打来电话,自称是酒驾者的亲友想私下解决,被他拒绝。

  被酒驾者:反映当天,有人联系要私下解决

  对于这个遭遇,张先生很是不解。自己没有酒驾,身份证和驾驶证一直随身携带,为何复印件会出现在酒驾的案卷中?当事人与自己的相貌相差很大,办案民警难道没有核对?反映后当天就有陌生人联系要私下解决,还称“都是熟人”,自己的私人号码是如何泄露的?

  带着这些疑问,7月2日张先生再次来到西庄中队。

  张先生提供的录音中,一名男子自称是3月5日晚的带班民警,承认是弄错了、领导正想办法解决;录音中还证实询问笔录上的两名询问人,孙姓是西庄中队中队长,高姓是民警。

  在录音中,张先生和同行的朋友表示想知道为何会弄错,对方称3月5日晚酒驾者未带身份证和驾驶证,对方说出姓名、民警查询后进行办理。

  “对方说正在积极解决,还说该处理就处理他,他是中队长。”张先生说,目前他因有酒驾记录,驾驶证被扣满12分不能开车,工作和生活都受到严重影响。另外,这个记录是违法记录,如不消除以后还会对孩子的升学、就业等带来影响。

  随后,张先生将此事反映到韩城市交警大队及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督察部门。

  交警部门:办案民警向反映人赔礼道歉,取得谅解

  7月14日下午,韩城市交警大队法制督察中队负责人表示,知道张先生反映的情况,目前事情正在处理。

  华商报记者从渭南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过调查不存在办“人情案”的情况,是办案民警在涉案人员审查时录入错误,反映人一直没有办理相关业务也不知道,直到因驾驶证损坏申请换证时才发现。

  渭南市交警支队要求韩城市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和询问,7月13日,韩城市交警大队专门到渭南市交警支队进行了汇报。

  7月15日上午,渭南市交警支队就此案召开了专题会议。

  7月15日下午,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回复称,7月8日,张先生到该大队反映驾驶证有一条3月5日的酒驾记录,但其对此事毫不知情,从未被交警查处过。接到反映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

  经调取相关证据,查明当晚涉嫌酒驾的驾驶人为张某某,其当时拒不提供身份证件、谎报姓名。办案民警在查询违法行为人身份信息后未认真核实,导致将反映人的驾驶证违法信息录入交管平台,对张先生的驾驶证正常使用造成影响。

  事实查明后,该大队积极向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汇报沟通,于7月15日对反映人的违法信息进行纠错修改,目前反映人张先生驾驶证已恢复正常。

  对于谎报身份信息的真实违法行为人张某某,该大队对其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严格处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并处2500元罚款的处罚。

  对于办案民警,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相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因民警在办案中的失误,交警大队责成办案民警向反映人张先生当面赔礼道歉,并取得了谅解。 华商报记者 赵峰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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