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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男子福建被砍伤后“伤情鉴定”遭遇难产 办案民警因慢作为被追责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1-08-06 09:40:34 编辑:报社方正 作者:苗巧颖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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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8日,李仕锋拿到了莆田荔城警方的立案告知书和鉴定意见通知书。

  李仕锋是陕西省山阳县人,目前在福建省莆田市打工。今年4月4日,李仕锋陪女友讨债,确切地说,是他陪着女友去朋友家取钱,“她的一个朋友欠了她一千多块钱,的确要了多次,那天她的朋友让她上门去取。”李仕锋说,其实当时女友提出让对方微信或是银行转账都可以的,但对方以只有现金为由,要求女友上门去取。女友不敢独自前往,他便陪同。

  李仕锋回忆,当时陪女友进门取了钱就准备走,对方让他出去,表示要跟女友单独说几句话。李仕锋说,他看出女友害怕了,便没同意,只说有啥话可以当面说。接下来就看对方拿着菜刀朝他俩挥了过来,“我连招架的东西都没有。”因此,李仕锋及女友全身6处骨折,多处撕裂伤。李仕锋说,在警方调查期间,他们就接到砍人者卢某某家属的威胁电话,他们的住院医疗费都是借来的,就在他们住院期间,卢某某已经被派出所放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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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理说,我们的伤情鉴定4月底在民警的陪同下就做了,可到7月初,鉴定结果都没出来。”李仕锋和女友或打电话或发短信,或前往受理此事的新度派出所现场询问,但每次办案民警游警官都说忙着……

  7月6日,李仕锋将此事发在了网上。7月7日,莆田荔城警方就给李仕锋打电话了,称对此高度重视,7月8日,他就真的等到了立案告知书和鉴定意见通知书。

  在鉴定意见通知书上华商报记者看到,李仕锋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其女友李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立案告知书上则显示,李某、李仕锋被故意伤害一案,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管辖范围,现立故意伤害案进行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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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李仕锋及其女友被伤害的案件有了进展,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纪委监察对主办民警也进行了追责。

  8月5日,华商报记者致电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纪委监察室,吴姓警官说,在他们调查过程中,发现新度派出所主办民警游某某在李仕锋等人的伤情鉴定方面存在慢作为的情况,依据案件办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民警在办理伤情鉴定方面的确是超过期限了,已对主办民警游某某进行了相应处罚,具体的处罚办法不便透露,李仕锋被故意伤害一案已进入了正常的司法程序,后续如有问题,只要他们得到投诉,还会介入。

  华商报记者 苗巧颖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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