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一年租期刚住4个月就被要求搬走 西安房产中介:我们也是受害者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1-08-11 18:16:59 编辑:报社方正 作者:田睿 张杰 版权声明

← 点击大图左右可翻页 →

  “房子将被法院查封,租户需尽快搬离。”收到中介发来的通知后,她紧急找了新的房子,但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问题却无法协调一致。

  今年3月,王女士在西安市草场坡附近的西安宾利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签订《西安市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每月房租800元,随后她分两次付清了一年的房租及800元押金,共计10400元。4月初,王女士住进了西安市环城南路的西安碑林博物馆家属院,和其他两名租户一起合租。

  8月3日,王女士和其他租户突然收到中介通知,要求他们尽快搬离。“我们三名租户和中介有一个微信群,中介在群里说房子被法院查封了,让我们在8月10日前搬走。”王女士说,收到通知后她找中介理论过,但没有回旋余地,必须得搬走,于是她紧急找了新的住处,并开始收拾东西准备搬家。

  “我准备搬走的时候,中介给我算了退费明细,退还剩余8个月的房租和押金,但我还得再支付8月1日至10日的房租共260元。”王女士说,通知搬离本就很突然,中介不应该收取这10天过渡期的房租,既然中介要收,她认为中介也应该按合同支付违约金。

  8月11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西安碑林博物馆家属院,王女士正在出租屋里收拾行李,其他两户租户已搬走。王女士说,现在中介只退了4000元,不算违约金的话,还有2940元没有退,由于8月10日她和中介就违约金问题没有谈拢,所以她不愿搬离,担心搬走后更无法要到赔偿金。

  王女士的《西安市房屋租赁合同》写着,承租人(乙方)王女士,出租人(甲方)西安宾利房产,居间方(丙方)为西安宾利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违约责任部分写着,租赁期间若非乙方过失甲方擅自解除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退还剩余房租、押金外,还应赔偿一个月房租视为违约金。

  随后,记者联系到西安宾利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责人贠先生,他说,公司与房东签订的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但房东因债务问题,该房子已被法院查封,公司收到法院通知,要求处理租户问题,所以才要求租户尽快搬离。“我们也是受害者,现在公司运营已经很困难了,最多只能给租户再赔偿300元作为搬家费,其他的也无能为力了。”

  8月11日下午,王女士告诉记者,最终她接受了中介公司提出的赔偿方案,收到了400元的违约金以及剩余租金。

  文/图 华商报记者 田睿 张杰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相关热词搜索: 租房 中介 违约金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