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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二次受审择期宣判 5年内又犯罪或将从重处罚

来源:上游新闻 时间:2021-08-13 13:28:48 编辑:曹静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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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郭美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在上海市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作为第二次受审的郭美美是否会被加重处罚也备受关注。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 :如果法院判决案件成立,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郭美美符合五年内又犯罪的累犯情形,在判刑处罚上会从重处罚。

▲7月16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对郭美美提起公诉。图片来源/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

据上游新闻此前刊发的报道显示,2020年12月,上海浦东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收到线索:有人在网上销售假减肥药。经查,该产品在全国多省市进行生产销售。工厂均为家庭作坊,利用胶囊压缩机器进行生产,且包装和产品名称均可以定制。且减肥药中含有国家明确违禁药品成分西布曲明。

案发后,警方抓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的嫌疑人75人,涉案金额达5000万余元。其中就包括在朋友圈销售该减肥药品的郭美美。

针对郭美美在此案中扮演的角色,7月16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发布消息:2020年9月起,周某某将生产商曾某某等人生产的减肥糖批发给下级销售代理赵某、李某等人,赵某等人通过微信等渠道销售至全国各地。2021年1月,赵某发展郭美美为销售,郭美美通过微信、微博发布广告,销售减肥糖。

8月13日,此案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开庭,这也是郭美美第二次受审。此前,郭美美曾因开设赌场罪获刑5年。

作为第二次犯法的郭美美,是否会被加重处罚,备受关注。

▲3月9日,郭美美被抓前最后一次在微博上晒自拍图。图片来源/郭美美微博

对此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销售含有违禁品的减肥产品,已经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没有产生严重后果的会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产生严重后果的,最高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而郭美美之前曾因为开设赌场罪被判刑,刑期至2019年7月13日,在结束服刑五年内,郭美美又因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而被捕,如果法院判决案件成立,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郭美美符合五年内又犯罪的累犯情形,在判刑处罚上会从重处罚。

上午11点30分,庭审结束,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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