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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开发商为逼住户交尾款拆了多家水表 为何会这样?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1-08-18 18:46:14 编辑:报社方正 作者:马虎振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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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热的天,有10家住户连水表都被开发商拆了,这让我们怎么生活?”8月15日,西安市碑林区朱雀坊小区住户们对华商报记者说。

  该小区开发商表示,水表被拆是公司行为。因种种原因认筹协议书约定的按揭贷款已无法办理,现在住户已入住多年,他们多次告知住户希望能尽快结清尾款,但有些住户拒不配合。

  不过多位住户就此向碑林区住建局反映情况时被告知,由于该项目一些手续还不完善,不建议直接把购房款交给开发商。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问题到底该如何解决?

  小区住户:已有10家住户发现水表被拆卸,大热天无法生活

  8月15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朱雀坊小区7号楼24层,在门被打开的管道井看到,最上面的一个水表已被拆卸掉,连管道也被截了一段。被拆水表的住户郑先生说,他是2013年交的首付款,2015年交房,装修完后2016年入住,从入住算起也有近六年了。但开发商一直把按揭贷款办不下来,现在却为逼着清尾款,把他家水表拆了。

  7号楼8层一住户说,他是2012年买的房,买房时签订了认筹协议书,约定的付款方式是按揭,但这么多年开发商把银行按揭贷款一直办不下来,住户也就无法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现在开发商却逼着我们一把付清尾款,前段时间是敲门逼着要,后来未经我们同意就直接把水表给拆了。”

  6号楼7层一女住户说,她2012年交了40%的首付款,其余约定按揭贷款。2014年来催房、催办房证时,开发商说房证很快就会办下来,让她再交些钱,她就又交了20%。2016年收了房,但直到现在也没办好房证。后来开发商突然通知她,让把余款全交了。“我说当初不是约定办按揭吗?开发商说,现在按揭办不成了。后来我收到开发商很多通知,其中有一张说已经把我的房子抵押给债权人了,让我等着法院的传票。中间又给我打了几次电话,我说你既然把我房子抵押出去了,那咱就等着法院开庭吧。我没在这边住,把房子租出去了,最近房客打电话说水表被卸了。去问物业,物业说你把钱交了水就通了。我们现在也不知道该找谁。”

  5号楼住户刘先生在这个小区买了两套房,一套房空置,另一套房租出去了。他说:“让我交钱可以,但起码你要把手续完善了,项目要在西安市房管局要有备案吧?开发商说,你不交钱后果自负。8月14日我才知道两块水表都被拆了。我报案后了解到,因为同样的事,红缨路派出所到小区来了好几趟。后来派出所回复说,这是物业卸掉的,不是被盗的,他们管不了。”

  6号楼另一女住户说,开发商给她打电话、发短信让交尾款,说8月25日之前不交的话,房子就变成开发商的了,“我担心我家的水表随后也会被拆。”

  据住户们统计,截至8月17日,已有10家住户发现水表被拆卸。7号楼8层住户说,这么热的天,水被断了给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他只能买纯净水做饭,上厕所只能到院子外头的公共厕所。另一女住户说,开发商8月10日卸了她家的水表到现在已经好些天了,大夏天房内没法住,人只能搬出去了。为此她跑了很多部门,但问题一直解决不了。

  开发商:若购房者坚持不结尾款,将考虑把房子登记在开发商名下

  在该小区物业公司办公室,一位赵姓安保负责人说,水表是开发商拆的,地产公司是他们的上级,他们也管不上。

  几位业主来到开发商办公地点,进了大门后,里面是一道玻璃门,装着密码锁,门口值班人员不给帮助联系,业主们无法和开发商当面沟通。

  根据住户们提供的联系方式,华商报记者联系到了该地产公司一位畅姓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表示,拆住户家水表是公司行为。他说,这个项目是原来的碑林区棚改项目,2009年注册,安置楼是1、2、3号楼,2013年已经把张家西村、张家五村安置过来了。反映问题的主要是商品楼住户,商品楼是2015年交房的。认筹协议书上约定的付款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揭,一种是付全款。按揭这块,一方面是因为国家政策现在不支持棚改了,一些职能部门也已撤销,有些事情很难办。另一方面棚改项目原来可以先开工后办证,但这种作法有弊端,时间长了以后导致后面办证难,4、5、6、7号楼的销售证一直没办下来。还有一方面是因为公司有多起诉讼败诉导致信誉等级降低,多种原因导致银行按揭办不下来。5月7日公司贴通告,告知住户们按揭办不下来了。之后又发了多次通告,希望住户们能就具体问题和公司进行沟通,尽快把尾款结清。但有的住户配合,有的住户不配合。“我们也知道断水不应该,但不这么做怎么收回房款?住户已入住多年,有的把房子租出去营利,而公司如今仍在举债完善小区。比如原来一直用的是临电,最近已转为正式供电,为此花了很多钱。16日晚上,4号楼一个在外地的住户和我们主动联系,表示回来后就会来和我们谈,希望先把供水恢复正常,我们就派人给这家住户把供水恢复了。”

  他认为,在交易没有完成、没有完成网签之前,只能被称为购房者,还不是业主。如果购房者坚持不结清尾款,会考虑将来把房子登记在公司名下。

  碑林区住建局:不建议直接把购房款交给开发商,这样做存在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到底能否直接给开发商交尾款?

  多位住户表示,这么多年房子也升值了,“不是我们不愿意交,是手续不全我们没法交,因为交了钱得不到保障。如果开发商有专业的第三方监管的银行账户的话,我们也可以交这笔钱。”另有业主则表示,根据银监局规定,购房款应该交到银行,不能直接交给开发商的财务。再说万一开发商收了钱却不用在办证等这些事情上怎么办?

  开发商方面则表示,设置监管账户是为了防止烂尾,朱雀坊小区现已入住多年,不存在烂尾的问题。他们也曾请求相关部门帮助设立监管账户,但是被拒绝了。截至目前已有一百多位原来选择按揭的住户结清了尾款,还有一百多户尚未结清。

  8月16日在碑林区住建局,该局物业办负责人介绍,朱雀坊是原来的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属市上管理,尚未转到区住建局。原先的城棚改项目可以“三同时”,即边开发、边建设、边办证。但现在这种模式已被否定,相关职能部门也发生了一些变化。该项目可能就属于这种情况,有些手续可能至今还没有办理完。项目相关手续的具体办理情况,需要向碑林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咨询。“我们的工作人员此前曾告诉该小区购房者,由于该项目一些手续还不完善,不建议直接把购房款交给开发商,因为这样做存在一定风险。我认为这些话并没说错。”

  碑林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张家西村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核发土地证

  8月16日,面对来访的华商报记者,碑林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关于朱雀坊项目相关手续的办理情况,需要在调查了解后才能回复。8月18日上午,该中心发来了《朱雀坊棚改项目有关情况的复函》。

  函中介绍,朱雀坊小区为碑林区张家西村、张家五村捆绑改造后建成的项目。张家西村东起红缨路,西至方汇邮政宾馆,南起邮电南巷,北至邮电北巷张家西村地区。张家五村东起西安市第二保育院西围墙,西至金鑽酒店,南起西北大学北围墙,北至环城南路。2009年年底张家西村拆迁完毕;2009年9月张家五村开始拆迁。2013年5月张家西村、张家五村1102户安置户安置在张家西村“朱雀坊小区”1、2、3号楼。张家西村、张家五村两个项目为捆绑投资开发,投资主体为西安晟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目前的手续办理情况是:张家西村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审批件》、《土地出让合同》;项目6、7号楼《建设工程规划证》《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因补办手续时开发楼与安置楼土地面积分割数据有误,现两个证件正在重新办理中。张家五村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审批件》。

  函中所列“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这样表述:“项目不动产权证问题。张家西村项目2009年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4年3月张家西村土地招拍挂并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因欠部分土地出让金未缴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核发土地证。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西安晟森公司起诉至法院,晟森公司于2018年6月将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缴纳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支付违约金,经法院多次判决,后因违约金金额较大,项目单位无力承担。”

  因反映问题的群众为购买商业开发部分的住户,该中心建议:可按市场行为有关程序或规则执行办理,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他们将积极协助项目单位完善手续,加快项目不动产权证办理。同时将协调项目单位,保障住户正常的生产生活。

  目前现状:被拆水表依然未装上,该如何结清尾款依然迷茫

  8月18日下午,碑林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主要负责的是和拆迁安置有关的事务,至于为解决该项目商业开发部分住户的担忧而帮助设立监管账户,这不是他们职责范围内的事。对于开发商拆卸水表逼购房者交购房尾款,业务处室工作人员已和开发商联系做工作。

  朱雀坊小区住户18日下午告诉华商报记者,近日张家村街道办和鸿雁社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也都和开发商进行了沟通,但住户被卸掉的水表依然没有装上。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告诉住户,可以和开发商面对面协商,也可以由他们组织三方协商来解决问题。但目前,有组织的多方协商尚未进行。被拆掉水表的住户依然无法用水,对于如何有保障地结清购房尾款问题依然很迷茫。

  律师观点:拆水表催要购房款是侵权违法行为,建议多方协商解决

  陕西言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贾涛认为,包括商品房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在内的房地产开发,应完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但从目前朱雀坊项目相关手续的办理情况来看,开发商并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房地产开发,对于现在产生的后果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对于前期没有依法开发,造成房款收不回来这种局面,开发商应该进行反思并想办法解决这些问题,努力办理相关手续,尽快使房屋进行验收。在证照齐全后,可以让购房人办理相应的购房手续,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相应的购房款项,包括契税及大修基金等。通过断水这种方式催要购房尾款,是一种侵权的违法行为,类似于物业公司停水停电逼着业主支付物业费。开发商应该首先把自己该干的事情干好,再向购房人主张房款。如果在自己该干好的事情干好之后,购房人还不支付购房款,开发商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渠道向购房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对于行政管理部门来说,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开发的项目,应当责令其尽快补办相关手续,否则行政机关有权收回项目,并重新寻找开发商接盘。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认为,既然双方签订了认筹协议书,双方就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拆住户水表不仅涉嫌违法,还会旧矛盾未解决又引起新矛盾。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开发商和小区住户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该小区历史遗留问题,最好是达成一个“三方协议”:政府职能部门先给开发商办理土地、规划和产权手续,小区业主交付的购房尾款优先清偿开发商拖欠政府的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等各项费用,多了退给开发商,少了由开发商补齐。这可能是解决该小区历史遗留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华商报记者 马虎振 文/图(个别照片由业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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