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危险品运输证、没有设置危险品运输标识、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擅自用轻型货车从事危险品运输。8月16日晚,一辆装有满载液化气瓶(大罐16个)的轻型货车被咸阳交警高交大队西永中队民警查获。
21时05分,在福银高速礼泉段,一辆货车与护栏相撞发生单方事故。接警后,西永中队副中队长来兵团带领民警王琳珺、辅警张冰迅速赶赴现场。一辆陕A轻型普通货车因右后轮爆胎,导致车辆偏移车尾右后部与护栏相撞,所幸无人员受伤。在现场勘查完毕后,民警对车辆检查中发现,该车车厢在蓬布遮盖下,堆放着16个液化气罐,所有罐内均满装液化气。这些气罐一旦受到外界激烈碰撞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民警立即将车辆暂扣,对车辆及驾驶人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车驾驶员葛某某,男,1970年4月出生,咸阳市永寿县监军镇人,持C1驾照。该车及驾驶员无危货道路运输证、资格证和危化品从业资格证。据葛某某讲,他受人雇佣,从咸阳拉运16罐液化气送往永寿,自己知道无任何有效证件,为躲避检查而在夜间偷偷从事营运。葛某某还狡辩说,他是第一次跑危险品运输。
鉴于该案件涉及充装、运输、销售、使用多个环节,大队立即启动非法运输危险品案件处置机制,将该案件移交乾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