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石泉旅游时,看到景区的石狮子后,特别喜欢,就想偷回去放到家门口,但我没想到这些石狮子是文物。”犯罪嫌疑人小飞(化名)悔恨的说道。
2020年5月,家住西安的小飞到石泉县旅游时,发现一博物馆内收藏的石狮子无人看管,遂心生盗窃念头。小飞回家后,邀约朋友小涛(化名)一同前往石泉县将该博物馆内的石狮子等物品盗走,遂返回西安。随后民警在西安将二人抓获,并将被盗物品查获。经陕西省文物鉴定中心鉴定:被盗物品包括4个清代石狮子、6个清代狮头拴马桩、1个清代石门墩为一般文物,1块御车马人物砖为现代新工艺品,价值共计128200元。
案件经石泉县公安局侦查后移送至石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后以小飞、小涛涉嫌盗窃罪向石泉县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小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小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通讯员 许媛媛 吴丹丹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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