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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曝光外卖平台乱收打包费 选“辣度”被收0.2元打包费

综合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21-09-21 07:11:48
[摘要] 最近网络上一些消费者反映说,有不少外卖平台和商家在打包费上动了“歪心思”。

  最近网络上一些消费者反映说,有不少外卖平台和商家在打包费上动了“歪心思”,乱收打包费,比如有的一个馒头收一元钱的打包费,买两个馒头要收两元钱的打包费。

  记者对不同的外卖服务平台进行测试,发现不少平台都会收取打包费,几元到十几元不等。记者在一家麻辣烫店看到,每一份菜品都需要加收0.3元的打包费,一份三个菜的麻辣烫打包费为0.9元,一份六个菜的麻辣烫打包费为1.8元。

  记者通过网络外卖平台在一家烧烤店订餐时发现,每份烧烤收取0.2元到2元的打包费,每串金针菇收取0.5元打包费,烤鸡腿则是1元,炒田螺的打包费为2元,就连无实物的辣度选择都要收0.2元打包费。一份总价30.9元的烧烤外卖,打包费占了4.2元。在外卖平台上的一家茶饮店,每点一杯茶饮就需要支付0.5元的打包费,而记者到实体门店下单,要求打包同样的产品,则不用额外支付包装费用。

  记者还发现,即使是购买某些不用打包的商品,也会被收取打包费。比如外卖平台上的一家超市,购买5公斤的香米,要支付1元的打包费。实际上,米袋上有手提扣,根本不用打包,但这1元默认计入总额,顾客无法自行选择。

  强制收、重复收打包费,不仅会提高商品的价格,更会侵害消费者权益。

  今年7月,永辉超市因未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对每笔网络外卖订单收取1元包装费,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没收违规所得,并罚款3.2万余元。

  ■专家说法:

  未征得同意就收取打包费不仅不合理更是违法

  专家告诉记者,如果在未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收取打包费,不仅不合理,还违法。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要制定公平合理的收费标准,同时要做到明码标价,尤其是针对打包数量不同或者材料不同的,一定要公示具体的收费标准,让消费者自主选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专家建议,商家对打包费的定价要贴合成本,以及给予消费者选择的权利,而不是采取侵权的强制方式。

  陈音江表示,比如说买一个馒头和买两个馒头,都是用一个包装盒,产生的成本是一样的。强迫消费者用两个包装盒,或者强制消费者用更贵的包装盒,都涉嫌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专家表示,如果商家通过过度包装收取打包费,这种行为不仅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还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外卖包装应该以最小、够用为原则。 据央视财经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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