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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妙娟:“我热爱这份职业,这就是我的价值所在”丨三秦最美法院人

来源:华商网 时间:2021-10-17 10:18:26 编辑:黎博恩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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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袍在身,责任在肩;女本柔弱,为“官”则刚。开庭传唤、送达谈话、巡回审判、送法下乡、修复亲情、柔情司法、调判促和……李妙娟,这位“80后”女法官用奋斗的青春与质朴的情怀绘就新时代“巾帼不让须眉”的亮丽风采!

  李妙娟,女,汉族,198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任渭南蒲城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家事审判庭)庭长。先后被评为蒲城县“青年突击手标兵”“精神文明先进个人”“蒲城县第三届道德楷模”,渭南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渭南市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两次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扎根基层,练就过硬本领

  乡镇和长期基层法庭工作经历,使他深深明白在司法审判一线,必须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具备过硬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才能将法律天平稳稳地立在肩上,才能维护司法公正更好的服务群众。别看她身高不到1米6看似柔弱,身上总有一股让人不得不服的劲头,每次遇到法律难题,总是马上翻阅多方求教,不让难题过夜。多年来,晚饭后一小时学习成为她雷打不动的生活习惯。工作中注重时时归纳总结,在大家眼里难缠的家事审判中,秉承“柔情司法、调判促和”理念,探索设置婚姻冷静期,试行审前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心理疏导全程介入,实行离婚证明书制度等,硬是让她摸索出了一套“1234”调解法,团队办案量直线上升,2018年结案310件,2019年结案288件,2020年结案302件,连续三年办案数量名列全市法院前列,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将其作为家事审判工作创新模式拍摄了专题片。先后撰写了《浅谈离婚时孩子该由谁来抚养》《浅论辩证思维在家事审判实践中的运用》《家事审判改革司法实务浅析》等论文,编写了多篇家事案件典型案例,《蒲城县家事审判庭柔情解千结》案例被陕西省妇联评为“全省妇联创新工作优秀案例”。

  倾心调解,践行司法为民

  面对基层案件中家长里短的琐碎,她本着以事实为基础,兼顾法律效果、公序良俗、社会效果的原则,积极探索怎样和老百姓打交道,让老百姓把心里的委屈倒出来,只有和老百姓亲近了,才能给他们阐法析理把法律的思维传递给他们,才能更好促进案件的调解和审判。

  2015年,她承办了一起“连腿子”窑排除妨害案件。老查和老宁是一对老邻居,老查需要从自家的窑洞取土到前院垫庄基修建新房,老宁认为这样会造成自己窑洞的不安全而阻挡,以前两家好的跟一家人一样,现在关系一下子紧张起来连坐都坐不到一起。审理中她打电话、上门、走访群众,联系村委会分头谈话做工作……两个月间跑了十几趟做了大量的工作,双方终于答应坐下来协商。不料当天夜里,电闪雷鸣,大雨倾盆,那连腿子窑“年久失修”,不知能不能扛得住?天一亮,她急忙动身,赶了三十多公里的路,两家的窑洞都好好的,她悬着的心这才放了下来,两家人看着她为自己的事情这样操心费神彻底被打动了。她赶紧趁热打铁紧,邀请村干部、部分村民参与调解,双方最后都做出让步。两家人一笑泯恩仇,又和好如初了。事后,有心的老查还特意给李妙娟送来一副对联:上联是“头戴国徽 依条文裁判是非曲直 权为民所用”,下联是“脚踏国土 凭证据维护国家权威 情为民所系”。该案例也受到了最高院“法庭印象”的关注。

  勇于担当,锐意改革创新

  她常与团队成员交流“希望能够通过法官的智慧,将法律变成调节人情冷暖的调味剂,让更多的人知道美与丑、善与恶,让群众的生活更加和谐美满,让社会更加安定团结。”在案件审理中,她们努力在法、理、情之间寻找最好的结合点,积极探索家事审判“四化模式”,采取热心、细心、专心、耐心、舒心“五心调解”法,让感情破裂的夫妻破镜重圆,让冷漠远去的父子温情相拥,让离婚后的孩子回归温暖的怀抱,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2021年年初,在一起变更抚养关系案件审理后,妈妈激动地将一面写着“尽心尽责解民忧 无微不至显温情”的锦旗送到她手中,说道:“孩子看到户口本上有她的名字了,高兴地连睡觉都要搂着户口本”。

  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于2010年生长女小宝,2012年生次女小贝。2018年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小宝由男方抚养,小贝由女方抚养。离婚后两个孩子实际上都是由女方抚养,期间男方曾多次主张抚养权,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因孩子哭闹不愿跟随男方走,多次发生冲突并报警,双方情绪异常对立。

  拿到案子后,李妙娟第一反应是要谨慎处理,这案子处理不好容易演变成“抢孩子”大战。她首先在社区、学校全面了解孩子的实际生活状况。同时,跟小宝多次接触,了解到孩子真实想法是和妈妈一起生活,不愿跟爸爸走。

  但是,男方坚持认为法院既然离婚时已经判决了一人抚养一个孩子,那就应该按照判决走,女方应该把小宝交给自己。

  李妙娟将父女二人安排在亲子室,为他们提供较为轻松的沟通环境,减轻孩子的抵触,缓和父女关系,当父亲最后问孩子是否愿意跟自己生活,孩子摇头仍表示不愿意。

  这时在她的心里对案子就有了方向,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孩子还是应该随母亲生活。

  男方虽然还是坚持己见,但明显态度有所缓和,她又耐心的和男方背对背多次调解,向男方释明:“抚养关系不同于财产法律关系,抚养关系的主体是孩子,孩子不是财产,而是有感情、有认知、有思想的,作为父母不仅要从物质上照顾,同时也要从精神和情感上和孩子建立起紧密联系,一切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确定。”

  后来,李妙娟敏锐地察觉到男方已经意识到孩子不愿意跟他走,他无法“强迫”,孩子在目前的环境中更利于成长,但考虑到父母亲人的意见,又不便把同意变更的话讲出来。

  她当机立断出具“温情”判决书,判决小宝由女方抚养,男方承担抚养费,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折腾”两年多的孩子抚养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五心”调解法在实践中对矛盾化解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最大限度的保护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9、2020年《中国报道——全面深化改革的渭南实践》专题介绍了蒲城法院家事审判工作经验。

  奉献无悔,执著书写初心

  经常有同事问:“妙妙,你原来在行政单位多好,晋升空间大,到法院从书记员干起,工作繁杂而劳累,你肯定后悔了吧?”她总是笑笑说,“我热爱这份职业,每天为群众办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就是实现了自己的价值”。

李妙娟法袍照.jpg

  这些年,这份“热爱”就融入在工作中的每个细节当中,在平凡的岗位上辛勤耕耘、默默奉献。办公桌上的日历就是是她的备忘录,上面密密麻麻写满字,“传李某某”、“入村调解”、“到学校宣传”、“开庭务会”……,时刻提醒着她每天待办的“大事件”,同时,也一丝不苟的记录着她每天充实忙碌的身影。

  多年在审判岗位坚守,当然也遇到过当事人的不理解甚至威胁也会受委屈,但她说,开心不开心都是一天,所以要学会调整!每当审结复杂的、调解矛盾对立的案件,或是受到群众认可时,莫大的成就感和满足感都会为她的选择和坚持“续航”,就像是充电一般,让她能继续坚持和升温着对于这份职业的坚定和热忱。不管工作还是生活,她阳光乐观,还是一副热心肠,对待同事,她友善真诚;对待当事人,她耐心和气。庭上的小杭说:“妙娟姐就是一个行走的小太阳,她积极向上、心态真好,充满了正能量,跟她一起工作你会不自觉被感染!”。

  有人说:“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对于李妙娟来说,“既然选择了法官之路,便只顾一往无前,途中风雨彩虹一并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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