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8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被告人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
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郭美美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汪邹雅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编辑:黎博恩
相关热词搜索: 郭美美 庭审 判刑
上一篇:网传西安高新区将缩短学制“9年上完小学到高中”?回应:尚无官方依据 下一篇:大雁塔地铁站两出口临时停用 步行街内店铺已关闭
2025年日本大阪世博会中国馆陕西活动周
国新办发布会:总台将推出一批抗战胜利80周年文艺作品
9月3日上午举行抗战胜利80周年纪念大会及举行阅兵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