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绥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实到2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接受刘浩成、张腊梅、孙虎生、丁杰4位同志辞去绥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免去刘锋同志绥德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马胜云、苗立群、万雁、吴亮、李光辉5位同志为绥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锋同志为绥德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会上,马胜云、苗立群、万雁、吴亮、李光辉、刘锋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慕晓玲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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