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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物业、停车服务费新标准2022年起执行 物业实行“一费制”

来源:二三里资讯 时间:2021-11-02 11:26:19 编辑:二三里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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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陕西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陕 发改价格[2019] 924号,以下简称《省办法》)要求,宝鸡市发改委会同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政府制定价格程序规定,制定了《宝鸡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及市区(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高新区,下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细则》 已经2021年宝鸡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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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则》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落实物业服务收费“一费制”政策。按照《省办法》要求,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照明、景观、消防、安防、电梯等归属业主共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用水、用电费用以及电梯维护保养和年检费用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合并现行的物业费、电梯费、水电公摊费三个收费项目,统称为物业服务费,推行物业服务费“一费制”。二是规定了物业服务收费减免政策。空置房屋物业服务费、空置车位停车服务费分别按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 50%交纳;明确了住宅小区临时停车免费的几种情形。三是规范物业收费行为。住宅预售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车位租售方案》和《临时管理规约》要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房屋装修垃圾清运的收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装修押金、装修人员出入证工本费、电梯使用费等费用;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要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照《民法典》“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宝鸡市区新的物业服务和机动车停车服务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为:

  高层住宅一级服务费1.90元/平方米.月、二级1.60元平方米月、三级1.30元/平方米月、等外1.00元/平方米月; 多层住宅一级服务费0.70 元/平方米,月、二级0.60元/平广米,月、三级0.50元/平方米.月、等外0.40元/平方米月停车服务费标准为:室内一级服务费60元/车位.月、级50元/车位.月、三级40元/车位,月,露天一级服务费元/车位.月、二级35元/车位月、三级(等外)30元/车位.月。从陕西省已出台的城市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标准来看宝鸡市区物业服务费低于西安、延安,与咸阳、榆林一致;停车服务费低于西安、延安、榆林,与咸阳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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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前的停车服务费标准,根据停车场类别分为3个等级、室内和露天两个类型。调整后的停车服务费标准,根据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和停车场建设实际,将停车服务等级与物业服务等 级相对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外) 3个等级,室内和露天两个类型;临时停放车辆停车服务费,由原来每8小时为一次的计费方式调整为:连续停放每4小时为一次,停放30分钟之内不得收费,超过30分钟、不足4小时为第一个计次时间段,超过第一个计次时间段后按第二次计费,依此类推;将原计费单位“元/辆·月”规范为按实际占用停车资源计费的“元/车位·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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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市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服务等级水平内下浮。物业服务企业执行“一费制”标准前,应当按《细则》第42条“向业主征询意见,经参与表决双过半业主同意后,形成业主共同决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实施调整并约定执行”的规定与业主重新签订或变更物业服务合同,在新合同签订或变更前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按《细则》规定执行。


来源:二三里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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