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王旭明涉嫌受贿、玩忽职守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对王旭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报社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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