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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百家小吃店卖肉夹馍带“潼关”俩字被告 潼关县政府已介入

来源:大象新闻 时间:2021-11-24 16:26:23 编辑:黎博恩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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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开的店原来叫‘岐俏俏老潼关肉夹馍店’,现在把‘老潼关’三个字去掉了,目前调解的初步结果是赔7000多块钱。”郑州岐俏俏肉夹馍店高老板告诉大象新闻记者,他于2019年对“岐俏俏老潼关肉夹馍”进行注册商标,在10月份收到了“潼关肉夹馍协会”的侵权法院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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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底潼关肉夹馍协会

  继“逍遥镇胡辣汤”商标风波后,陕西潼关县“潼关肉夹馍”再陷商标纠纷。据知识产权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持有方便食品类“潼关肉夹馍”商标,该商标于2014年4月申请,并于2015年12月完成注册。此外,该协会近年来一直在申请注册“老潼关”“潼关肉夹馍”等商标,国际分类为餐饮住宿、广告销售,但目前相关商标状态,多为无效及待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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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查查app显示,该公司目前共关联354条开庭公告信息,案由多为侵害商标权纠纷。开庭多发生于2021年6月17日后,自6月17日后共计开庭公告信息达到352条,但案件大都撤诉,诉讼地区遍及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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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嘉兴市经开长水潘浩小吃店”因涉嫌商标侵权被“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上法庭。因未经过“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授权许可,“嘉兴市经开长水潘浩小吃店”擅自在店招门头、店内宣传及包装袋等使用与“潼关肉夹馍协会”商标近似的“老潼关肉夹馍”及“潼关肉夹馍”字样,给消费者造成混淆,误认。

  2021年6月17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定,“嘉兴市经开长水潘浩小吃店”的行为侵犯了“潼关肉夹馍”商标注册专用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需赔偿“潼关肉夹馍协会”经济损失11000元(包含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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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进展!潼关县商业局回应

  大象新闻记者多次拨打“潼关肉夹馍协会”电话,均无法接通。陕西潼关县商业局工作人员回应大象新闻记者,目前此事影响面较广,已经引起关注,潼关县政府相关领导正在和“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工作人员开会协商。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表示,当商标的独特性与社会公共需要的普遍性产生冲突时,根据商标的特性,应让位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这也与《商标法》的立法目的:保障消费者和生产者、经营者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一致。

  潼关肉夹馍协会“割韭菜式”的维权,有假借维权的途径,收取“会员费”的嫌疑,此举不当且违法。先以懈怠的态度对待侵权,再以“收割韭菜”的方式维权,明显的存在敲诈。


来源: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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