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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30-64岁女性将享受免费“两癌”筛查 补助标准每例245元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琳 2021-11-27 16:55:33
[摘要]华商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后西安30-64岁女性将享受每5年一次的免费“两癌”筛查服务,“两癌”筛查补助标准为每例245元,其中由市财政承担125元,各区县财政承担120元。

  华商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后西安30-64岁女性将享受每5年一次的免费“两癌”筛查服务,“两癌”筛查补助标准为每例245元,其中由市财政承担125元,各区县财政承担120元。

  力争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以上

  作为15个试点城市之一,根据国家要求,西安市宫颈癌综合防治列入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创新模式试点工作,为13岁女生接种宫颈癌疫苗、提高两癌筛查覆盖率、为宫颈癌患者规范治疗均是重点工作。

  在西安市健康西安建设工作委员会近日印发的《西安市健康城市建设推动健康中国行动创新模式试点宫颈癌综合防治工作方案》中,要求提高35-64岁宫颈癌筛查覆盖率,尤其是35岁和45岁妇女接受宫颈癌筛查的比例需达到70%以上,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以上,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管理率达到95%以上,宫颈癌和癌前病变患者规范治疗率达到90%以上。开展宫颈癌免费筛查工作,向年龄在30-64周岁(含)户籍所在地、常住地或工作单位在本市的适龄妇女,每5年免费提供一次宫颈癌筛查服务。宫颈癌筛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醋酸染色检查、人乳头瘤病毒(HPV)高危分型检测、异常(可疑)随访等内容。

  实施宫颈癌诊疗提升行动。建立全市宫颈癌防治协作网络,探索推广适宜防治技术和服务模式,开展疑难复杂和高技术要求的宫颈癌防治工作。确定市第四医院和市中心医院为宫颈癌及癌前病变首批治疗机构。逐步在西安市具备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肿瘤科,开展宫颈癌筛查和常见多发癌种的一般性诊疗。鼓励建立医联体等多种形式的宫颈癌专科联合体。各区县筛查机构要加强对筛查可疑或阳性病例管理及随访工作,将筛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筛查对象,提出进一步确诊建议方案,督促其进行进一步检查确诊治疗或通过绿色通道转诊至上级机构确诊治疗,并做好定期追踪随访工作。

  实施肿瘤登记工作长期跟踪管理患者

  健全宫颈癌登记报告制度,落实《肿瘤登记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辖区内肿瘤登记工作,逐步完善宫颈癌防治信息化网络服务平台。让医院从过去坐等患者上门的被动式服务,变为构建更积极主动的防治体系。通过对就诊人群信息进行网络化管理,对所有筛查、诊断、治疗等信息进行数据库汇总,从而让医院对患者进行持续性的长期跟踪管理,实现早期干预、疾病预警和疾病随访的全程服务模式,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实施宫颈癌防治保障行动,落实医疗保障制度政策,保障宫颈癌患者医疗保障待遇。引导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积极开展宫颈癌患者医疗扶助。

  不得引导无关收费项目资料保存至少15年

  同时发布的《西安市妇女健康促进项目暨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年龄在30至64周岁(含)户籍所在地、常住地或工作单位在西安市的妇女,自2021年起,可享受每5年一次的免费“两癌”筛查服务。西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市级免费“两癌”筛查定点机构和市级HPV检测中心。市级检测中心主要承担免费“两癌”筛查项目HPV检测服务,对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并进行质控管理。各区县(开发区)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至2所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或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为区县免费筛查定点机构。

  意见稿规定,定点筛查机构应开设免费“两癌”筛查日常门诊,不断优化筛查流程、更好为群众服务,不得引导推荐与“两癌”筛查无关的任何收费检查项目。免费“两癌”筛查的妇女在自愿检查的原则上签署《知情同意书》。

  各定点筛查机构必须加强对筛查可疑或阳性病例管理,将筛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筛查对象,提出进一步确诊建议方案,督促其进行进一步检查确诊治疗或通过绿色通道转诊至上级机构确诊治疗,并做好定期追踪随访工作。

  各治疗机构要按照宫颈癌、乳腺癌诊疗指南开展诊疗活动,严格执行临床路径,进行规范化治疗和治疗后随访。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还应向患者提供心理疏导服务,促进患者身心健康,提高患者治疗后的生活质量。各筛查机构要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登记、上报、分析与档案管理工作,资料成套归档保存,保存时间自筛查之日起不少于15年。

  华商报记者 李琳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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