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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小伙相亲“闪婚”给20万彩礼 婚后女方回娘家不归 男方起诉退彩礼

来源:红星新闻 时间:2021-12-06 07:55:53 编辑:王蜀周秦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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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彩礼本是一个寓意喜庆的民间风俗: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俗称 " 彩礼 "。然而,近年来,这个风俗却有些 " 变味 ",部分地方甚至出现 " 天价彩礼 " 的现象,而因彩礼引起的纠纷也屡有发生。

  最近,四川攀枝花 90 后小伙小安就遇上 " 彩礼 " 的烦心事,他经人介绍认识了年龄相差 4 岁的女孩小李,两人相亲后彼此印象都不错。于是,在相识二十多天后,小安一方便到小李家提亲,并先后给了 20.6 万元彩礼。

  按照当地风俗,两人举行了热闹的婚礼。不过,这段感情仅仅维持了三个月,婚后两人吵架不断,小安称小李脾气古怪,小李则称小安一家人冷落她。自小李回到娘家后,就再也没回过小安家。新婚不久,两家人的关系就降至 " 冰点 "。

  眼看两人的感情无法维系,小安一方要求对方退还彩礼未果,起诉至法院。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近日,两家人因彩礼 " 对簿公堂 ",双方在法庭上各执一词。小安一方称小李家悔婚,属于女方过错;小李家则认为,是小安家退婚,彩礼钱办酒席用了,不应退还。

  最终,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小李家退还小安家 10.4 万元的彩礼钱。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虽然双方举行了婚礼,但尚未办理结婚手续。如今,彩礼钱经调解已进行了退还,至此,这段 " 彩礼风波 " 终于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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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 " 闪婚 "

  相亲后情投意合 20 多天就订婚

  男方给了女方 20 余万彩礼

  小安出生于 1997 年 10 月,家住攀枝花市盐边县的一个小山村。2020 年 11 月,在媒人的介绍下,他与 2001 年出生的小李相约到盐边县渔门镇一家饭馆吃饭,也就是相亲。见面后,两人互相添加了微信,开始交往。

  两人对彼此的第一印象都不错。据小安讲述,第一次见到小李时算是情投意合,当时也没有多考虑。不过,两人认识之后,很少有机会见面,都是在微信上聊天。随着网聊的深入,两人的感情逐渐升温。

  认识二十多天后,小安家决定到小李家提亲。2020 年 11 月 9 日这一天,小安及父母、亲戚来到小李家里,当时两家谈得比较愉快,按照双方约定,男方给予女方 20 万元彩礼钱。在订婚当天,小安家先给付了小李家 16.6 万元彩礼。

  小安的父亲安先生表示,儿子结婚的前一天晚上,安家又向小李家支付了 2 万元,次日办婚礼时又支付了 2 万元," 实际上,除了给彩礼的 20.6 万元,再加上办婚宴的钱,一共花了 30 余万元。由于当时家里钱不够,大部分都是借的。"

  2021 年 2 月 27 日,按照当地风俗,在双方亲朋好友的见证下,小安和小李举行了热热闹闹的婚礼。虽然彩礼让安家欠了不少债务,但看着儿媳妇顺利被娶进门,安家也并没有太介怀,只是希望这对年轻人婚后能好好地生活。

  ‖ " 裂痕 "

  举行婚礼后 性格不合经常争吵

  女方回娘家后不归

  然而,好景不长,新婚不久,小安和小李的感情就出现裂痕。红星新闻了解到,由于双方是经人介绍相亲认识,婚前彼此了解不足,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由于双方性格差异较大,逐渐出现矛盾。

  " 开始还是合得来,后来发现各方面意见都不合,脾气就出来了。加上饮食习惯好像不太一样,就为一些小事经常吵架。" 小安称,原本以为两人能有一个幸福的小家庭,但结婚一个多月后,两人经常就为琐事吵架。

  " 我对这个儿媳妇的印象还是不错,挺满意的,主要是两个年轻人合不来。" 小安的父亲表示,开始并不知道两人吵架,后来知道这一情况后,也多次进行了劝说,但没有任何效果。

  2021 年 6 月 15 日,小李突然提出要回娘家,安家挽留无果后,小李收走了所有的随身衣物。当天,安家将小李送到了其父亲的手里。此后,小李再也没有回过安家,这更加深了两家人的矛盾。

  为何将小李送回娘家?对此,小安表示,他与小李相处了三个月,她的脾气也很大,动不动就吵闹," 我们如果继续留她在这边的话,我们也害怕她想不开,或者是走什么极端,实在合不来的话,还不如早一点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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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渔门法庭

  ‖ " 开庭 "

  男方要求退彩礼未果,起诉女方

  悔婚还是退婚?双方各执一词

  小安家认为,他们给了小李家 " 巨额 " 彩礼,但婚后小李回到娘家后再也未归家,应退还已给付的彩礼钱。但是,小李家并不同意。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小安家将小李家告上法庭,要求返还 20.6 万元彩礼钱。近日,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法院渔门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两家人因彩礼纠纷 " 对簿公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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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及父亲出庭

  在庭审现场,双方对感情破裂的原因各执一词,小安一方坚称是女方悔婚,而小李一方则坚称是男方退婚。

  小李讲述,她经人介绍认识了小安,两人在微信上聊天差不多两个星期的时间,小安便上门提亲了。由于两人聊天过程中相处得不错,她便同意了这门婚事。在婚后第一个星期的相处中,两人感情不错,生活也比较好,而过了一个星期后,小安的态度却发生了变化。这让她非常不解。

  " 随着相处时间增多,两人矛盾不断,经常吵架,因此提出回家住几天。他们一家冷落我,态度也不好,随时还打骂我。" 小李称,之所以一直没有返回男方家中,是因为男方不仅没来接她回家,还打电话说 " 缘分尽了 ",是男方想退婚。

  小李的父亲称,并非女儿小李脾气古怪等,是小安家认为女儿有狐臭。

  对此,小安则称,狐臭与两人的感情破裂没有关系,主要还是对方脾气古怪,两人性格不合," 只要两个人合得来,能够一起到老,那什么事情都不是事。" 同时,小安还表示,从来没打过小李。

  在法庭上,小李的父亲称,实际上,他们家只收到小安家彩礼 19 万余元,其中有 6000 元服装费及红包返还给了男方," 这些钱都花完了,而且是男方退婚,我们家没有过错,彩礼钱不应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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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及父亲出庭

  ‖ " 结局 "

  双方均不愿继续履行婚约

  经调解 女方退还彩礼 10.4 万

  红星新闻记者采访获悉,虽然两人之前按照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但由于当时小李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尚未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

  在法庭上,小安与小李均表示,不愿意继续履行这段婚约,也不愿意共同生活,想尽快结束这段关系。那么,实际支付的彩礼是多少,彩礼究竟该不该返还、应该返还多少,成为本案辩论的焦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庭审结束后,为妥善处理这起彩礼纠纷,法官何天军特地邀请人民调解员刘万辉一同到被告家中参与调解此案。

  法官决定先做被告的调解工作,因为退不退彩礼、退多少彩礼,首先要做通被告方的思想。

  经过普法宣传和做思想工作,小李一方终于答应退还一部分彩礼钱。在随后和小安一方的调解中,小安一方提出,小李家最少返还 10 万元彩礼,并且不能分期。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反复沟通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小李一方退还给小安一方 104390 元的彩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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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到女方小李家调解

  短短几个月,两个 20 多岁的年轻人,经历订婚、" 结婚 "、同居、争吵、上法庭……这对曾经相爱并 " 闪婚 " 的年轻人,因一段 " 彩礼风波 ",如今已形同陌路。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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