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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崔荣华:立法保障中老年人再就业 畅通“老有所为”渠道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2-03-07 20:11:06 编辑:方正 作者:赵瑞利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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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老龄化加剧,我国的老年人口抚养比不断提高。全国人大代表崔荣华建议,制定《中老年人就业促进法》,建立中老年人才信息库,为老年人再就业提供法律保障、搭建社会平台,畅通“老有所为”渠道,激励老人发挥夕阳余热再就业,既可以有效缓解家庭压力,也能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必要性:“未富先老”成为趋势 老年人再就业可降低人口负担系数

  崔荣华说,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国老年人口抚养比为19.70%,比2010年提高7.80个百分点。在此背景下,国家调整了生育政策并出台了延迟退休政策。应对人口老龄化不能仅限于被动地解决现有问题,还应‘主动出击’,从优势视角出发充分发挥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积极作用。老年人再就业具有降低人口负担系数、减轻家庭压力、增加经济收入,从而起到拉动内需、激发社会活力的作用。

  另外,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多,各种社会问题也随之出现,其中 “未富先老”在中国已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当下老年人无论是出于个人兴趣还是迫于生计,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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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数中国人眼中,五六十岁应是安享晚年的年纪。但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与时俱进,越来越多已经退休的老年人又重新回归社会,为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崔荣华说,然而老年人再就业的高涨热情下,争议之声也随之而来,配套政策和保护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亦走入大众视野。因此建议制定《中老年人就业促进法》,促进保障中老年人就业。

  存在问题:就业途径单一、观念落后  缺乏法律保障

  崔荣华调研发现,老年人再就业存在就业途径单一、就业领域集中、就业观念需要改变等问题。

  多数老年人的就业途径主要依靠亲友介绍,多以口耳相传的方式寻找工作,也反映了社会在帮助老年人就业工作上还不够完善;城镇老年人口的就业领域多集中在农林渔业、商业零售服务业、居民服务业,极大地限制了老年人的工作领域;一些老年人受到“老人无用论”的影响,认为老年人只能从事一些低体力、低技能、低工资的工作,例如商品零售业、保安、清洁行业等,这种观念制约了老年人的再就业。

  由于缺乏相关指导培训,相对于年轻人,老年人在体力和精力方面都处于劣势,就业竞争力相对较低。

  由于缺少明确法律依据,使得老年人再就业过程中遇见劳资纠纷时没有足够的法律保障。

  建议:将退休人员再就业纳入《劳动法》保护范围 建议中老年人才信息库

  崔荣华建议,根据现行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参照国外中老年人就业相关法律,加快制定《中老年人就业促进法》。

  将退休再就业人员纳入《劳动法》保护范围,使得用人单位和返聘人员能够依法主张权利和承担义务。

  建立弹性退休年龄和工作时间政策。以实现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与中老年人就业愿望的双赢局面。

  鼓励与民间的人力资源组织结合。通过人才中介机构疏通中老年人才流通的渠道,让老有所为的中老年人才走出大城市,到需要的地方去发挥余热,体现自身的价值。

  建立中老年人才信息库。将有一技之长的中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建成信息库,统筹管理,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实际情况,政府人力资源部门可以按需推荐。

  提供再就业的资金支持。对聘用下岗中老年人以及企业提供经济补助、建立职业培训组织与再就业咨询组织。

  针对希望通过临时和短期的就业来获得收入的中老年人,可以提供短期的雇佣或劳动派遣等机会。针对不在乎收入多少和就业方式,只是想继续就业的劳动者,提供能体现人生价值的工作。

  华商报记者 赵瑞利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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