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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男子空院种罂粟想加在豆腐脑里 还没用就被民警发现

来源:二三里资讯 时间:2022-03-18 10:56:53 编辑:二三里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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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就破获了一起非法种植罂粟、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自家屋后废弃的院子里种植罂粟,并将收获后的果实放在家中进行晾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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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渭公安分局吝店派出所民警在吝店镇某村入户走访时,在该村村民王某某家中客厅发现,有很多黄色的果实铺在地上进行晾晒,民警敏锐的发现这个果子有异常,立即上前仔细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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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公安分局吝店派出所民警 苏炀:经过仔细一看也能认出来是罂粟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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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认了黄色果实就是罂粟果实后,民警立刻对现场的罂粟果实进行清点,经过称量,重量共计2050克。随后,民警就将罂粟果实和王某某一起带回吝店派出所进行调查。在询问的过程中王某某交代,罂粟果实是自己在屋后一片废弃院子里种植的,因为王某某在经营豆腐脑生意,无意中得知在豆腐脑中加入罂粟果实味道更好,就动了要自己种植的心思。

临渭公安分局吝店派出所民警 苏炀:据他自己说他是第一次种,因为他卖豆腐脑是有季节性的,是冬天才卖豆腐脑,我们发现的时候他还是在晾晒,还没有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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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罂粟种子本身不含致人上瘾的毒素,但如果种子未经灭活处理,仍然具有繁殖能力,极有可能落地生根成为害人毒花。如何确定查获的这些罂粟种子是否灭活,就需要进行专业的技术鉴定,临渭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跟进,由于省内没有鉴定机构的原因,临渭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民警经过多方联系,将罂粟果实交由四川成都一家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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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民警 吴鑫:当时有个顾虑就是这个种子能不能鉴定成功,但是出于咱们不能放过任何一起犯罪的这样一种心态,咱们最终还是决定到成都去,对这个种子进行鉴定,但是结果是好的,这个种子成活率是百分之九十。

经过鉴定,从查获的2050克罂粟果实中,提取罂粟种子净重1084克,未灭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目前,王某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已被临渭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临渭公安分局吝店派出所所长 刘尧:在工作中,我们吝店派出所常态化开展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打击力度,要求民警深入辖区开展禁毒宣传,排查发现等工作,同时定期对全所民辅警进行禁毒业务培训,提高民警的识毒本领、查毒能力和防毒意识,确保工作不浮于表面,取得实效。

临渭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民警 吴鑫: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对于身边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举报,我们将予以严厉打击。


来源:二三里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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