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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车辆跑网约车发现没营运证 要证未果要求退车却要扣违约金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鹏康 2022-04-20 19:33:18
[摘要]“租赁公司给我注册的网约车平台订单量不够,我想要网约车营运证自己注册新平台,公司不但不给我,还要扣我的违约金。”任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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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公司给我注册的网约车平台订单量不够,我想要网约车营运证自己注册新平台,公司不但不给我,还要扣我的违约金。”任先生说。

  租赁跑网约车却无营运证 提出退车却要扣违约金

  今年2月中旬,任先生考取了西安市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后,西安曹京网约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招募经理邀他去应聘。2月22日,他和西安曹京网约车有限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每月4200元,押金10000元,固定租期6个月。

  任先生说,2月23日起,他每天基本都是上午6时上班晚8时下班,但订单量却并不理想,“我觉得是接单平台少的原因,公司只注册了曹操平台。”他想在其他平台接单,车辆就必须得有网约车营运证。3月,他要求公司提供网约车营运证,但对方表示“没有办下来”。

  根据聊天记录显示,3月10日,公司发来“西安市出租汽车企业在线业务管理系统”截图显示,任先生租赁车辆的网约车营运证为“网约车运输证申请”状态。3月13日,他问“车证什么时候下来,现在其他平台也注册不了,今天一天就跑了几十块钱……这样下去租金都有问题了。”3月14日,公司回复“还没有,下来了联系您”。

  任先生说,4月14日,他再次向公司索要“网约车营运证”,公司表示“明天你可以来公司一起解决这些问题,办理业务我们正常提供资料”。4月15日,他和多名网约车司机前往公司,沟通网约车营运证事宜,因沟通未果,他提出退车,“公司当时用备用钥匙把车开走了,然后说退车责任在我,要按合同从押金中扣4000元左右的违约金。”

  当晚,公司向他发送微信消息,通知他4月18日去公司解决车辆退租事宜。

  网约车公司:“承诺收入”是员工个人行为,无证但预审通过即可合法营运

  4月20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见到任先生。他出示的“曹操专车”App后台显示,3月,任先生在线时长310.53小时,高峰时长101.29小时,总成单387单,结算流水6027.23元;4月,任先生在线时长135.42小时,高峰时长44.34小时,总成单235单,结算流水3792.77元。

  任先生说,3月,他的营业流水扣除4200元租金、近1000元的充电费,收入仅1000元左右。4月仅工作了14天,预计当月能赚8000元左右,但减去充电费、租金,预计剩下不足3000元的营收。他向公司索要“网约车营运证”,目的是在其他平台注册,保证营收,但公司始终没有提供,“网约车营运证是必须随车走,不然就是‘黑跑’,查处了会罚款,我要网约车营运证并不是无理要求,公司非但不提供,还认定是我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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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同任先生前往西安曹京网约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公司的门牌为曹操出行网约车司机加盟服务中心。李姓负责人说,任先生和公司是汽车租赁关系,他在入职时签了《签约告知书》,其中第三条约定,“公司不对您在租赁汽车时期的收入高低、派单机制做任何承诺和保证。如有承诺均是为员工个人行为,与曹京公司及租赁协议甲方公司无关。”

  谈及车辆无网约车营运证一事,李姓负责人联系公司车管部负责人提供了任先生租赁车辆的网约车营运证,记者发现该证的核发日期为2022年3月23日。车管部负责人说,2月22日,任先生租车时,公司已经为该车辆申请了网约车营运证,因此任先生开车上路不算违规行为,“虽然网约车营运证当时没下来,但只要通过预审,网约车就可以上路。”3月23日,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核发了任先生租赁车辆的网约车营运证,但因为他和公司属于租赁关系,因此公司无法将证提供给他,“我们是曹操平台的,肯定不能让他拿着证注册其他平台。”该负责人强调,公司对网约车营运的程序没有任何问题,“如果有问题,西安市出租车管理处可以随时过来调查,我们配合处理。”

  李姓负责人说,4月15日,任先生组织多名司机到公司,扰乱了公司秩序、违反了防疫政策,“公司没有违法违规,任先生还在员工群带头起哄,对公司名誉造成损害、运营造成影响,故负单方面责任,解约肯定要按照合同,从押金中扣除剩余租期20%违约金。”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无证但预审通过即可合法营运”属无稽之谈 网约车营运证必须随车携带

  随后,记者将相关情况反映给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按照《西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网约车合法营运需取得三个证:网约车经营者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即“网约车营运证”),驾驶员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这些证件都是需要正式取得后,才能合法营运网约车,“‘无证但预审通过即可合法营运’的说法属无稽之谈。”

  相关负责人还说,无论司机与网约车公司是否为租赁关系,营运车辆所取得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必须随车携带。如果网约车“无证”却上路运营,将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华商报记者 张鹏康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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