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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上班?亏本打工? 男子上班28天竟倒欠公司3280元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22-05-11 06:59:37 编辑:黎博恩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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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当事人赵某告诉记者,自己是三月下旬到巴中城区一家酒企业当销售的。“去了之后,一起销售酒的有10余人。”赵某说,公司有7天观察期,保底工资3000元,大家一起跑销售。有时候,他负责开车,充当后勤。

  直到4月中旬,被公司负责人劝退出销售群后,赵某因家里有事未到公司。近日,赵某通过微信与公司负责财务的李某联系,随后得到工资数据表,原本认为有工资的他心情变得很低落,因为数据显示他倒欠公司3280元。

  这是为何?赵某告诉记者,公司给他的回复是业绩不达标,被劝退,“既然公司都让我退群了,我也没有再到公司去上班的必要。”

  赵某称,自己上班20多天,不仅没拿到工资,反而还倒欠公司3280元,他觉得自己被骗了。

  扣罚原因:微信添加人数、群动态等不达标

  赵某提供的公司考核数据表格显示,他从3月22日开始,直到4月18日结束,共计工作28天。

  赵某介绍,上班这28天,自己应该有工资的,因为在应聘的时候,公司说过“保底3000元工资”,应聘岗位是销售。

  但是赵某从公司拿到的考核数据表格来看,28天内,群动态扣款980元,工作汇报扣款300元,微信添加人数扣罚2000元,共计扣款3280元。

  表格中,根据公司对运营人员的要求,每月50条朋友圈,少一条扣50元,不能屏蔽朋友圈;每天加10个好友,少加一个扣10元;工作日期不得低于26天,群内动态每天不得少于10条,少一条扣10元;每天总结不少于50字,少一条扣10元;严禁发布除本公司以外的销售信息,发一条扣100元。

  对于被公司劝退一事,赵某表示自己很冤,在工作过程中,自己也有销售业绩,前后共销售了600余元的酒。针对表上扣款事项数据,他表示,自己未完成是很多时候做其他事情耽搁了。

  公司回应:他未按要求在朋友圈发动态

  5月8日,记者前往巴中市城区赵某工作过的公司了解此事,该公司一位负责人王某向记者表示,赵某确实因考核不合格被公司劝退,相关数据表格已经发给赵某。

  王某表示,公司对赵某是实行的代理制度,没有定额的基本工资,但是有保底收入3000元,必须服从公司管理。销售出去的酒有红线价格(基本价),超过红线价格属于销售人员的收入,并且当天拿到手。

  “是否当天就获得销售酒的‘提成’,赵某自己清楚。”王某对记者说道。

  对于赵某倒欠公司3280元一事,王某向记者表示,完成任务很简单,但赵某并没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在朋友圈发动态等工作。

  针对赵某在职期间的工作情况,王某表示,原本有7天的观察期,但当时赵某并未通过观察期。因团队的关系,赵某也没有签订合同,一直工作了28天,因未通过考核,所以劝其离职。

  最新消息:经协商,男子拿到2300元

  此事一经报道立刻引发热议,5月10日,有媒体记者致电巴中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关注到网传消息,他们正介入调查此事,如网传消息属实,该公司已经违反劳动法。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用人单位制定合理的奖惩制度可以理解,但是没有理由出现员工倒欠公司钱的情况。目前,劳动监察部门尚未收到当事人赵某的投诉举报电话,也未联系上赵某,通过网传消息中的照片也暂未确定涉事公司的具体位置。该部门希望赵某能够主动和劳动监察部门联系,配合他们推动此事顺利解决。

  5月10日,有媒体记者联系上赵某,他表示此事双方已经协商解决。当天11时许,赵某在巴中当地一微信群内向网友表示,“我的事情已解决,多谢大家的关心”。记者了解到,经双方协商,赵某拿到了2300元。 据红星新闻、极目新闻

  律师说法

  用人单位无权将员工工资扣成负数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思同表示,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本案中,付出劳动的员工反而欠下接收劳动的公司3280元,这体现了该公司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以及对自身用工管理权的滥用。

  泰和泰(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科律师说,根据《劳动合同法》,赵某在某酒公司从事销售工作28天,其依法有权获取劳动报酬。某酒公司随意克扣工资的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应当及时足额向赵某支付工资,某酒公司无权要求赵某支付所谓的3280元欠款。

  司法实践中,若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并且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少发朋友圈,扣款;少发群内动态,扣款;朋友圈发布和业务无关的,扣款……公司扣款行为是否合规?对此,周思同律师说,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前提是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此外,每月扣除的部分也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发放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而员工无论是少发朋友圈,还是少添加微信好友,均不会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无权据此扣发工资,亦无权将员工工资扣成负数。

  那么公司辞退赵某行为是否合法?王科律师说,该起事件中,某酒公司的管理制度内容及相关制定程序均存在违法违规及不合理的情形,因此,不能成为约束或限制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合法依据,若某酒公司没有确凿有效的证据证明赵某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以及符合其他法定解除条件的前提下,则其辞退行为构成违法。 华商报记者 王永华

  网友声音

  打工人真没想到还会打到亏本

  ■按这个逻辑,这家公司还卖什么酒啊,招百八十个这样的员工,月收入就能几十万……

  ■我也想去开个公司,规定员工必须在左脚先进门的同时右脚也先踏入,踏错了扣一个月工资外加罚款半个月工资。

  ■以为免费劳动力就已经是底线了,没想到一些老板的底线远超人类想象。

  ■下个月上不了太阳,罚款一百万。

  ■打工人没想到还会打到亏本。

  ■我想知道公司强制要求发朋友圈违法吗?可以不发吗?不发会怎么样?

  ■这家公司不是靠卖酒赚钱,是靠诈骗员工工资吧?

  ■太恐怖了还要每天加10个好友,去哪里加人家同意加你?谁想加一个一天一堆广告的人,如果产品真的好根本不需要搞这些。

  ■没有签劳动合同就够这个公司喝一壶的了,另外考核是否合理,是否与员工协商一致?这家公司劣迹斑斑,建议当地劳动部门好好查查。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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